一、采购人名称:********报社、****电视台)
二、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三、项目性质:非政府采购
四、项目名称:********报社、****电视台)天目蓝云技术服务
五、采购预算:990000元
六、项目基本概况:
2020年9月,****办公厅、****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2021年2月,**省委召开全省数字化改革大会,全面部署**省数字化改革工作。
在中央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大背景下,****认****省委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探索以数字化改革赋能媒体融合发展的新模式,建好用好融媒体平台。同时,积极遵循“移动优先”原则,通过“天瑞地安”APP的建设不断提升**对外宣传和科技信息服务能力,形成融合传播综合应用场景,进一步巩固壮大主流舆论阵地,有效扩大“重要窗口”的传播推广效应,以“新闻+服务+新闻”的良性互动——凭借新闻主业积累下的平台、**和公信力优势,延伸提供公众现实需要的各种信息服务,在帮助有效解决公众实际问题的过程中,继续对具有新闻价值的事件和信息跟进报道。
七、申请理由:
1、从延续性考虑:****融媒体平台及“天瑞地安”APP由****承建。自上线以来,融媒体平台及“天瑞地安”APP运行情况良好,****中心的宣传业务。****公司作为供应商,可最大限度确保平台及APP的延续性。
2、从专业性考虑:********宣传部指导,****集团、****集团、****集团、浙****集团****集团共同发起,是一家“国有控股+市场机制+资本加持”****公司,是国家****实验室和国家文****基地的重要组成成员。****宣传部指定为省级融媒体“一张网”平台产品供应商和技术服务商,具备强大的自主研发能力、融媒体架构能力、项目实施能力、本地化运维服务能力和一体化运营能力。公司具备丰富的客户端研发和运营经验。**省省级客户端“潮新闻”****公司建设与运营。公司还为******融媒体中心、政府及行业媒体提供了官方客户端建设及运营的服务。同时,公司具备丰富的数字化改革项目支撑经验。省委宣传部“**省农村文化礼堂智慧管理系统”、“未来社区家头条”****公司建设。
3、从**整合考虑:****将与省内其他县市用户实现同平台对接,新闻宣传素材及稿件可直达推荐稿库,实现内容**的及时、安全共享,与全省官方主流媒体形成良好的内容生态联动机制。
综上,为配合全省媒体一张网建设需要,****整****集团“天目云”、****集团“新蓝云”两大融媒体基数服务平台,****集团****公司的天目云,由整合后的****继续承担,“瑞**闻”客户端在运行过程中占用“天目云”服务期、安防、采编发系统等功能**,其他公司无法进行相关迭代升级,继续搭建客户端采编发系统、新媒体运营平台、直播模块、移动采编服务等功能。故本项目具备唯一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等相关规定,经专家组论证,同意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八、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九、拟定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宁围街道市心北路857号539室
十、公示期限: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9日
十一、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报社、****电视台)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2022
十三、附件:
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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