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市区维修资金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江东中路311号1209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壹万叁仟元整(小写:¥313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市市区维修资金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项目 服务范围: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2018〕62号)、****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进我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苏财综〔2021〕38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将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推广至全部财政票据种类,****财政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启用《**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电子票据,****财政局的要求和安排,****决定立足现行的业务模式和业务系统运作机制,开发独立的维修资金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并通过相关业务系统功能的扩展和优化,实现与省财政电子票据平台的票据联系,完成维修资金票据的电子化建设目标,更好的服务广大业主和维修资金归集业务。 服务要求:供应商必须建立科学的组织管理架构,****小组、****小组、****小组等实施组织,负责项目的启动、计划、实施、控制以及验收等全过程的各项工作,确保充足的实施服务人力**,快速地响应和解决问题,并按照项目实施规范进行严格的过程控制,形成规范的实施文档。同时,按照采购人制定的项目总体实施计划,制定详细、明确的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完成项目实施工作。 服务时间:2024年09月10日前上线运行,2024年09月30日前完成验收。 服务标准:①财政部《财政电子票据基本管理流程》 ②财政部《财政电子票据数据规范》 ③财政部《财政电子票据对接报文规范》 ④财政部《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接口规范》 ⑤财政部《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范(3.0版)》 注:上述标准如作废或有替代标准的,则以现行的最新标准为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葛俊、赵翠玉、陆旻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晋陵中路60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中路396号中创大厦4楼
联系方式:0519-****0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 婷
电 话:0519-****0152 ****0191 ****0192(转分机号6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