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8090.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侧、张良路西侧、望州路以东、文帝路以南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三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三类工业用地 | 18090.4 | ||||||
投资强度: | 345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0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24BA0067 | ||
起始价: | 304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02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9月12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12日 至 2024年09月02日 到 ****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12日 至 2024年09月02日 到 ****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2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02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09月02日 10时00分 至 2024年09月12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地块按“标准地”模式以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地,各项指标需满足国家、省相关规定,符合《**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0年版)》及《**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1年修编)》要求。 2.****地块“标准地”控制性指标指标:亩均投资强度不小于 230 万元, 亩均税收不小于 20 万元,能耗标准应符合《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委员会令 2023年第 2 号)和《 **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皖发改环资规〔2023〕1 号)要求, 生态环境保护应满足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 上述“标准地” 控制性指标执行落实情况,****管委会负责考核和验收。 3.该宗地土地开发程度: “三通一平” 4.****地块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0****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须符合《****开发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2023年版)的通知》(皖发改地区﹝2024﹞93号)相关行业指标要求,并符合市级标准。 5.****地块竞得人按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5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办理交地手续。竞得人可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时,申请“交地即发证”,按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交地当天同步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在不动产权证书上备注“属工业项目‘标准地’性质”。以“标准地”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全部或部分转让后,“标准地”性质不变。 6.地块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周期12个月。该宗地建设项目的开竣工事项和违约责任,****管委会负责监管落实 7.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它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竞买。 8.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10个工作日内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开户单位:**市**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 账 号:340********053002869 开户银行:****银行**市人民路支行 账 号:100********0019999 开户银行:****银行**谯陵支行 账 号:131********00015395 开户银行:****营业部 账 号:175****77812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路1号
联 系 人:袁彪
联系电话:0558-****816/****602
开户单位:**市**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