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2024年第七批次建设项目土壤污染调查报告 登木乡7户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08-13 09:07 至 2024-08-28 09:07 | |||
行政区划 | **自治区-**市-** | 地块面积(m2) | 2240.00 | |||
地块规划用途 | 一住两公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自治区**市**登木乡 | |||
经度 | 92.865518 | 纬度 | 28.879784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8-12 至 2024-09-10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单位联系人 | 王海波 | 单位联系电话 | 139****3428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李鹏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77****4797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拉西卓玛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2****0202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自治区**市**** | |||||
报告主要结论 | ****受****的委托,对**市**登木乡2024年第七批次建设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共7个地块,分别为地块61-67,并得到以下结论: (1) 地块61、地块62、地块63位于**登木乡左嘎村,距离**县城56公里,****中心坐标分别为92.865518°E,28.879784°N、92.867247°E,28.879039°N、92.867608°E,28.878777°N,占地红线面积分别为400m2、395m2、55m2,调查地块均位于乡村道路两旁,出行较为方便,地块周边主要为居民区、林地、****学校等。 (2) 地块64位于**登木乡登木村,距离**县城54.2公里,****中心坐标为92.831248°E,28.876408°N,占地红线面积为380m2,距雅鲁藏布江右岸一级支流古如曲约100m,周边有乡村公路经过,出行较为方便,地块临近****砂石厂,牛棚的附近无水源,并有村民定期清理;砂石厂海拔较低,污染防治措施较为到位,因此地块64所受影响较小。 (3) 地块65、地块66、地块67位于**登木乡**村,距离**县城68公里,地块中心坐标分别为92.832500°E,28.823366°N、92.832717°E,28.822818°N、92.832808°E,28.822664°,占地红线面积分别为310m2、350m2、350m2。调查地块距雅鲁藏布江右岸一级支流古如曲约70m,地块周边主要为居民区、林地、耕地等。 根据地块建设规划可知,本调查地块规划用地类型为“一住两公”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建设用地中的第一类用地。 以上地块历史上均为林地、耕地、乡村道路或居民住房等,整体布局变化不大,历史上无工业企业从事生产活动,无固体废物堆存情况,故不存在企业生产的原辅料、中间体及产品和生产经营活动所带来的原生和次生污染。 经对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资料的辩证综合分析,调查地块内未发现潜在污染源,XRF快检显示所有地块重金属污染物未超过相应标准筛选值,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因此,所有地块均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可用于后续地块开发利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