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2024年第七批次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朗镇20户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08-13 09:10 至 2024-08-28 09:10 | |||
行政区划 | **自治区-**市-** | 地块面积(m2) | 7264.00 | |||
工业活动历史 | 2019.7-2021.6 | 活动历史 | 铁路建设 | |||
地块规划用途 | 一住两公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自治区**市**朗镇 | |||
经度 | 93.101601 | 纬度 | 29.106377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7-12 至 2024-08-10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单位联系人 | 王海波 | 单位联系电话 | 139****3428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李鹏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77****4797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拉西卓玛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2****0202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自治区**市**** | |||||
报告主要结论 | ****受****的委托,对**市**朗镇2024年第七批次建设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地块共20个,分别为地块3-10、12-23得到以下结论: (1) 地块3、地块4****居委会,距离**县城8.2公里,地理位置坐标分别为93.101601°E,29.106377°N、93.101456°E,29.106279°N,占地红线面积分别约350m2、400m2,调查地块位于国道G560旁,出行较为方便,地块周边主要为居民区、水浇地、果园、林地(灌木林地、乔木林地、其他林地)及河流等。 (2) 地块5、6位于**朗镇申木村,距离**县城8.1公里,****中心坐标分别为93.089304°E,29.098947°N、93.086597°E,29.096389°N,占地红线面积分别为348m2、284m2,地块5、6位于**公路两侧,出行较为方便,地块周边主要为林地(灌木林地、乔木林地、其他林地)、水浇地、河流和居民区等。 (3) 地块7、地块8、地块9位于**朗镇托麦村,距离**县城25公里,地块中心坐标分别为92.848532°E,29.081360°N、92.854187°E,29.080325°N、92.860847°E,29.078571°N,占地红线面积分别约为400m2、350m2、203m2。调查地块位于托麦村中部,周边有省道S306经过,出行较为方便,地块周边主要为林地(灌木林地、乔木林地、其他林地)、水浇地、天然牧草地、交通运输用地(公路、铁路)、河流及居民区等,地块7临近加油站,但尚未发生过泄露事故,现场也未有刺鼻性气味,发生污染事故的概率较小。 (4) 地块10、地块12、地块13、地块14、地块15位于**朗**热村,距离**县城15公里,地块中心坐标分别为92.970428°E,29.071865°N、92.921883°E,29.062439°N、92.948400°E,29.062321°N、92.950389°E,29.059509°N、92.959966°E,29.055743°N,占地红线面积分别约为365m2、469m2、269m2、350m2、210m2。地块12位于巴热村村落外缘,临近加油站,未发生过泄露事故;地块13、地块14****中心,3个地块都临近省道S306,出行较为方便,地块10与地块15位于巴热村外缘,无省道经过但附近有乡村公路,出行都较为便捷。地块周边主要林地(灌木林地、乔木林地、其他林地)、水浇地、河流、草地(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公路、学校及居民区。 (5) 地块16位于**朗镇堆**新村,距离**县城12.5公里,地块中心坐标为92.945373°E,29.049598°N,占地红线面积约为352m2。调查地块位于**新村村落中部,周边有国道G560(旧省道S306)经过,出行较为方便。地块周边主要林地(灌木林地、乔木林地、其他林地)、水浇地、河流、公路及居民区。 (6) 地块17、地块19、地块20、地块21、地块22、地块23位于**朗镇堆巴村,距离**县城8公里,地块中心坐标分别为92.993541°E,29.046338°N、92.993526°E,29.046095°N、92.993741°E,29.046119°N、92.993838°E,29.045819°N、92.994043°E,29.045717°N、92.993752°E,29.045584°N,占地红线面积约为482m2、393m2、487m2、415m2、370m2、390m2,调查地块均集中在省道S306旁,出行较为方便。地块周边主要为林地(灌木林地、乔木林地、其他林地)、水浇地、河流、交通运输用地(铁路用地、公路用地)及居民区等。 (7) 地块18位于**朗镇堆巴村,距离**县城3.2公里,地块中心坐标为93.042529°E,29.046501°N,占地红线面积约377m2。调查地块位于堆巴村外围,位于省道S306一侧,出行较为方便。地块周边主要为林地(灌木林地、乔木林地、其他林地)、水浇地、天然牧草地、交通运输用地(铁路用地、公路用地)、商业设施服务用地及居民区,****加油站,但尚未发生过泄露事故,现场也未有刺鼻性气味,发生污染事故的概率较小。 根据地块建设规划可知,本次所有调查地块规划用地类型为“一住两公”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建设用地中的第一类用地。 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林地(乔木林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或耕地(水浇地、旱地)或草地或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农村道路)或居民住房等,整体布局变化不大,历史上无工业企业从事生产活动,无固体废物堆存情况,故不存在企业生产的原辅料、中间体及产品和生产经营活动所带来的原生和次生污染。 经对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资料的辩证综合分析,所有调查地块内均未发现潜在污染源,XRF快检显示地块重金属污染物均未超过相应标准筛选值,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因此,所有调查地块均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可用于后续地块开发利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