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来《关于申请富康路建设项目立项的报告》(饶国控市政字[2024]1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中心评估,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道路交通的安全性及通行能力,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市富康路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中心区,起点为广信大道(顺接现状路口),终点则为**路(顺接现状路口)。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道路全长361.962m,道路红线宽为16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行车速度为20km/h。主要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3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36.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6.7万元,安装工程249.98万元,工程其他费用59.38万元,基本预备费30.3万元。资金来源为市本级财政资金。
六、请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依法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七、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加强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并发挥效益。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