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名称:2024年度**县史村镇等二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 1.2工程地址:**省**市**县史村、西杨村、辛 村、吉必村、秦岗村、贺村、周庄村、南韩村、西海村、羊舌村、县册村。 1.3工程概况:**县2024年项目区总面积7.27 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6.6万亩。其中,** 2.3万亩,改造提升面积 4.3 万亩。本标段涉及史村镇(18 个村): 吉许村、郇 村、靳庄村、西常村、听城村、**村、南常村史 村、西杨村、辛 村、吉必村、秦岗村、贺 村、周庄村、南韩村、西海村、羊舌村、县册村。其中,** 1.7 万亩,改造提升面积 2.4万亩。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1.土地整治、2.灌溉工程、3.田间道路改造、4.农田输配电工程5.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6.科技推广、7.****园区。 1.4资金来源:项目自筹 1.5交货日期:2024年8月25日-11月1日。 1.6交货地点:**省**市**县史村、西杨村、辛 村、吉必村、秦岗村、贺村、周庄村、南韩村、西海村、羊舌村、县册村。 1.7技术要求: 乙方提供的材料需满足《建筑用砂》GB14684-2022、《建设用卵石、碎石》GB14685-2022,砂子的颜色应均匀,不应出现明显的杂色,如红色、黄色等。 砂子中不应掺杂有泥土、石子或其它杂物,要求颗粒粗细均匀。砂子的含泥量应小于3%,砂子的含水率应小于5%,米石粒径为5mm,碎石粒径为10-20mm,石子中不应掺杂有泥土、砖头或其它杂物,需满足图纸设计要求等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1.8报价方式:报价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价、装车费、运输费以及运输过程中不可预估因素产生的其他费用。 1.9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甲方提供的需用量计划,在规定时间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现场验收并办理入库验收手续,每月汇总、结算一次, 乙方开具本月所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开具发票后2个月内支付已出具该批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的40%,在所有工程完工一个月内付至供应商已供总货款的70%,全部货款于工程结束后1年内付清。(要求已供货款全额发票上账)。 1.10 特殊要求:因施工现场在村子里,村民禁止重型车辆进入,所以送货的车辆必须使用小型翻斗车,毛重不超24吨。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 | 质量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DRWL202****20454 | 水洗砂 | 中粗 | 合格 | 2300.0 | t |
2 | DRWL202****20455 | 黄沙 | 细 | 合格 | 1200.0 | t |
3 | DRWL202****20456 | 碎石 | 5mm | 合格 | 2600.0 | t |
4 | DRWL202****20457 | 碎石 | 10mm-20mm | 合格 | 1400.0 | 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