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拟对****2024年烟叶业务协运辅助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2024年烟叶业务协运辅助服务项目;
3、招 标 人:****;
4、招标代理机构:****。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三、项目概况:
****2024年烟叶主营业务协运辅助服务项目。
1、因2024—2025年运季烟叶、卷烟、物资及前置库储配等主营业务工作需要,现对2024年烟叶业务协运辅助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物流辅助劳务包括:1、烟叶现场发运协运辅助服务;2、烟用物资现场发运辅助服务;3、前置办卷烟装卸辅助服务;4、物流运输货物配载辅助服务;5、本部及**前置库保洁服务;6、烟叶物流车辆辅助服务;7、车辆驾驶服务。
2、采购预算金额为237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1、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处于烟草行业单位投标限制期内的;
2、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显示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有行贿行为的;
3、投标人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情形的。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24年 8 月13日至2024年8月19日09:30时- 17:00时(节假日除外)在****(**省**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广场D座9层991号)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份(招标文件资料费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中必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收原件);
2、营业执照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招投标网、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
特别提示:此项目招标公告仅以以上媒介发布的为准,请予谨慎辨别。
九、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9月2日14时00分(**时间)2024年9 月2日14时30分(**时间)。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9 月2日14时30分(**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二、开标时间:2024年9月2日14时30分(**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本项目开标室(**省**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广场D座9层991号本项目开标室)。
十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老海亭5栋5号
联 系 人:兰女士
电 话:0834-****00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广场D座9层991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28-****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