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台湾农民创业园土地流转建设项目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EPC)(二次)招标公告
****创业园土地流转建设项目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EPC)(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创业园土地流转建设项目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EPC)(二次)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5502万元,其中:**装工程费用4899.08万元。 | ||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 农林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石林彝族自****服务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8-13 14: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管理局(0871-****6802)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 | 经办人: | 毕工 |
办公电话: | 087****82925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经办人: | 赵喆 |
办公电话: | 0871-****8509 | 移动电话: | 159****6377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创业园土地流转建设项目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EPC)(二次)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8-20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9-03 09:00 |
开标地点: | 石林开标室1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4899.08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及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实施范围及内容如下: 1.勘察工作内容包括:包括本项目的地形测绘和工程勘察,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详细勘察和施工勘察,并提交工程勘察报告,成果满足设计要求,并承担任何勘察缺陷责任。为本项目工程设计提供工程地质资料和岩土设计参数,并做出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对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处理方案作出论证和建议,具体以委托人委托内容为准。 2.设计工作内容及深度要求通过具体合同约定的设计任务书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完成本项目主体工程及各附属专业工程所需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工作及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提交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配合完成各阶段成果的评审、审查和修改调整,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完成相关单位的各专项审查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履行该项目的设计管理责任,全面负责项目的勘察设计管理工作,对项目的设计质量和设计进度负责。 (3)提供拟采购材料和设备的技术资料,配合该项目的材料设备采购工作。 (4)投标人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的前提下积极开展设计优化,降低建设成本,缩短施工工期。在发生设计变更时,设计单位对设计变更的成本进行分析,在变更引起项目成本增加时,需经发包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3.施工内容包括: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做好本工程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内容。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4.设备采购部分:本项目的配套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及售后服务等工作,采购的设备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标准及规定。涉及国家强制采购节能(节水)产品的,承包人必须采购节能(节水)产品,非国家强制采购节能(节水)产品的,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具体以设计方案和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的能力,并附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职责分工,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⑤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2.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1.4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承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承诺在今后实施过程中除了不可抗力外不允许做任何更换,该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2.2勘察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为工程测量专业或地质勘察专业),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在今后实施过程中除了不可抗力外不允许做任何更换。 2.3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在今后实施过程中除了不可抗力外不允许做任何更换。 2.4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承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承诺在今后实施过程中除了不可抗力外不允许做任何更换。 2.5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承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并承诺在今后实施过程中除了不可抗力外不允许做任何更换。 2.6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若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2.7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若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2.8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必须按云建标【2014】678号文、**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 53/T-69-2014)规定进行配备。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承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承诺在今后实施过程中除了不可抗力外不允许做任何更换,该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2.勘察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为工程测量专业或地质勘察专业),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在今后实施过程中除了不可抗力外不允许做任何更换。 3.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在今后实施过程中除了不可抗力外不允许做任何更换。 4.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承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承诺在今后实施过程中除了不可抗力外不允许做任何更换。 5.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承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并承诺在今后实施过程中除了不可抗力外不允许做任何更换。 6.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若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7.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若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8.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必须按云建标【2014】678号文、**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 53/T-69-2014)规定进行配备。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1.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2023年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21年后新成立的企业,按成立年份提交,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2.信誉要求: 2.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2.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3根据《****建设厅关于印发**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3. 其他要求 3.1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2符合昆监管委发[2013]2号文《关于**市公共**交易活动实行守法、廉洁、诚信、承诺制的通知》的要求。 3.3因不良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4按《****建设厅转发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云建建函[2016]422号文件要求,****法院官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或“信用中国”(或“信用**”)的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09-03 09:00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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