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连平县陂头镇市级典型镇示范建设项目(一期)概预算编制】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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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典型镇示范建设项目(一期)概预算编制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勘察设计结果对陂头镇圩镇升级改造街道人行道、排水设施、路边停车位,圩镇客厅建设面积,圩镇主街**立面提升,镇标建设,圩镇路面提升改造,高速引线路灯安装,国道风貌提升进行初步规划设计的概算书编制、在完成概算立项后编制施工图预算书。 | ||
否 | ||
投资额(¥13,000,000元) |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1、编制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和良好信誉及履约能力; 2、编制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 ||
概算编制自合同签订后工程15日内完成;预算编制在概算立项后工程15日内完成。 | ||
¥50,200元 | ||
根据《**县项目相关费用标准》,该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 (1)概算编制费:暂时以可行性研究报告1300万为计算基数,按照差额定率累进计费,500万元以下部分按1.3‰计费,超出500-1000万元部分按1.1‰计费,超出1000-5000万元部分按0.6‰计费,即1.38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结论为准。 (2)预算编制费:暂时以可行性研究报告1176万**费为计算基数,按照差额定率累进计费,500万元以下部分按3.28‰计费,超出500-1000万元部分按3.04‰计费,超出1000-5000万元部分按2.72‰计费,即3.64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结论为准。 | ||
是 | ||
否 | ||
2024-08-15 17: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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