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连平县陂头镇市级典型镇示范建设项目(一期)勘察】公开选取【工程勘察】机构的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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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典型镇示范建设项目(一期)勘察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陂头镇圩镇升级改造街道人行道、排水设施、路边停车位总长约 1 公里,圩镇客厅建设面积约65.28平方米,圩镇主街**立面提升约12276.18平方米,镇标建设 1处,圩镇路面提升改造2处,高速引线安装路灯64盏,国道风貌提升约328米。根据要求对本项目进行工程勘察并编制勘察报告书。 | ||
否 | ||
投资额(¥13,000,000元) | ||
资质(资格)要求 | ||
无 | ||
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 | ||
¥70,600元 | ||
暂时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费1176万元为基数,以**县相关费用标准中设计费:市政工程总投资≤3000万元,按**费1.8%;勘察费不超过设计费的1/3,即按**费0.6%计价。 工程勘察费=1176*0.6%=7.06 万元。 | ||
是 | ||
否 | ||
2024-08-15 17: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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