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项目名称:****关于2024年闽宁协作项目购置小儿电子支气管镜系统 及远程医疗模块项目 |
第一标段:小儿电子支气管镜系统、心电监护仪 | 分包类型:货物类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760000.00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否 |
否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所投国产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为一、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表,投标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按采购单位要求提供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涉及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涉及服务采购项目考核计量等要求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分期付款: (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
包装和运输方式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
售后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安装调试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交付标准和方法依据招标投标文件及相关规定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依据招标投标文件及相关规定
培训依据招标投标文件及相关规定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1 | A****0700-医用内窥镜 | 小儿电子支气管镜系统、心电监护仪 | 套 | 1 | 760000.00 | 否 | 标的1-医用内窥镜:详细参数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 否 | 否 | 否 | 否 |
采购需求附件: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货物类
标的物小儿电子支气管镜系统、心电监护仪
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甲方责任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
乙方责任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按采购单位要求提供
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不可抗力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保密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合同生效及其他签字盖章后生效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全部满足招标投标文件及相关规定 (验收方案附件):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1 | 投标报价 | 30 |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 × 30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30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 |
2 | 技术标响应情况 | 30 | 带“★”参数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其他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全部响应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30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2分;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 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1分;“★”项技术要求需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文件,不提供视为不满足该项参数。 |
3 | 售后服务 | 10 | 评委根据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提供的相关服务内容,维修时限、现场服务到位时间、完整的服务体系流程、服务质保年限、符合本项目的其他售后承诺等) 进行综合评审: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内容全面具体,服务体系流程 详尽、层次分明,维修时限短,现场服务到位时间快捷,售后服务响应迅速的,提出符合本项目的其他售后承诺的,得10分;售后服务内容简明扼要,体系流程完善清晰,维修时限、现场服务到位时间及时,得 7分;售后服务内容和服务体系流程描述简单,有具体维修时限和现场服务到位时间,得 4 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只提供了方案内容、服务体系流程清晰描述,对于维修时限和现场服务到位时间承诺不明确的得2 分;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体系、服务内容、实施方案与本项目采购需求无关,售后服务响应不及时的,得0分。 |
4 | 质量保证及项目实施方案 | 26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的完整合理、操作可行、满足需求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1.产品质量保证标准及保障方案:产品质量保证标准及保障方案全面具体、完整合理的得10分;产品质量保证标准及保障方案较全面具体、较完整合理的得8分;产品质量保证标准及保障方案一般具体、合理的得5分;产品质量保证标准及保障方案有欠缺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方案:应急响应方案完整合理、操作可行得6分;应急响应方案较完整合理、操作可行的得3分;应急响应方案一般合理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3.供货期间相关人员安排及技术保障:供货期间相关人员安排及技术保障等方面详尽合理且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供货期间相关人员安排及技术保障等方面合理且有可操作性的得3分;供货期间相关人员安排及技术保障等方面有欠缺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4.货物安装调试方案:货物安装调试方案详细完善,内容具体的得5分;货物安装调试方案较详细完善,内容较具体的得3分;货物安装调试方案有欠缺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
5 | 商务响应 | 4 | 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2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重要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1分,投标人一般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0.5分,两项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投标人商务条款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 |
合计: | 100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免责声明: 本页面****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