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关于2024年1月2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
时间:2024-01-19 09:00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478(窗口)、0877-****480 通讯地址:**市**县**东路62号 邮 编:652700 一、建设项目名称:生物质锅炉替代燃煤锅炉项目 二、建设地点:**省**市**县兴蒙乡三组 三、建设单位名称:****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公司 五、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一)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本项目主要为****生产车间供应蒸汽,建成后锅炉占地面积45㎡,不单独设置锅炉房。拟投入XSJ500-1.0-B生物质蒸汽发生器2组共4台,总蒸发量2t/h。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62.8%。 (二)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主要采取减速慢行等措施减小道路扬尘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应采用环保型,节能型机械设备进行施工,且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合理安排施工运输时间;及时清扫安装区域,保持厂区清洁。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 施工期无施工废水产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已****处理站进行处理。 (3)噪声 施工期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其次是交通噪声和人为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对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以此降低磨擦,减小噪声强度;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垃圾采取分类清理收集后部分回用,如钢材和塑料,可回收利用的尽量进行回收利用,对不可回收的垃圾集****管理部门要求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运至厂区环卫部门指定垃圾堆放点处置;拆除的旧燃煤锅炉及锅炉后烟室、引风管道及引风重力除尘器等主要部件,拆除后由厂区自行妥善存放,不得私自安装使用。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 2、营运期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生物质上料及下料粉尘。1 号生物质蒸汽发生器(共二台)产生的锅炉废气,分别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TA001)和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TAO02)”处理;2号生物质蒸汽发生器(共二台)产生的锅炉废气,分别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TA003)和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之后共同由1根 35m 高排气筒(DAO01)(沿用)外排,除尘设施正常运行时,锅炉废气排放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当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出现故障时,颗粒物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均有所增加,颗粒物排放浓度达不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项目锅炉燃料采用人工加料的方式,上料、下料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产生量很小,且锅炉区除进出口、窗户,其余面已封闭,少量粉尘经窗口无组织排放,经自然扩散后,生物质燃料上料、下料粉尘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主要是除尘装置故障或停止工作,大量的烟气未经除尘就直排大气,造成短时间污染物浓度过高。本项目以除尘器装置发生故障作为非正常工况,项目厂界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2)废水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雨水直接排入附近沟渠。实验室酸碱废水经中和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预处理,之后与锅炉强制排水、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处理站,处理沉淀后用软管抽出,排入塑料加厚集装桶,委托****清运处置(回用于颗粒肥造粒生产)。本次锅炉拆除重建后,项目废水量未增加,废水处理方式未发生改变依托厂区原有处理方式,废水处理排放标准未发生变化,依旧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出水可以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回用。 (3)声环境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源于锅炉区、循环水泵、引风机装置。环评提出,项目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并置于厂房内,通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减小对声环境的影响。采取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危险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包括锅炉炉渣、除尘灰、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树脂,危险固废主要为废机油,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送至有资质单位处理;锅炉炉渣和除尘灰定期收集后,装袋运至附近农户承包田作为生产原料;废树脂收集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间,由设备方统一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堆存于垃圾箱内,委托厂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及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