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湘健米业有限公司、杨剑与南县全福米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选取鉴定机构公告
正文内容
关于****、杨剑与****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选取鉴定机构公告
根据湘高法发[2018]34号文件《****法院对外委托工作规定》,本院拟定于2024年8月21日9:00时,根据报名情况,采用先协商,协商不成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运用系统摇号软件随机选择的方式选择专业机构。符合资质****法院名册的中介机构可于2024年8月20日17:30时前登录帐号并点击本公告界面上“我要报名”指引的路径进行报名申请。
委托事项:1、对2023年3月17日至2024年1月12日期间,被申请人未提供涉案租赁物造成申请人的利益损失进行评估。
2、对2019年6月22日至2023年3月17日期间,申请人无法使用400T大米生产线造成的租金损失和利益损失进行评估
2024年8月13日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