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湾新一代****基地项目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现对科创湾新一代****基地消防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工程名称:科创湾新一代****基地项目消防工程
工程地点:**市**区**砚路5号科创湾项目
二、招标单位及联系人
招标单位:****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33****1618
联系地址:**市**区**路13号财富世纪大厦
A1栋35****集团
电子邮箱:****@gdronsun.com
三、招标信息
1.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由招标单位自行负责资格审查。请有意向参投的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资料的有关电子文档发送至招标单位联系人的电子邮箱(详见第二条)。
3.报名资料:
①投标单位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1);
②投标单位的企业介绍、营业执照、资质文件、ISO认证文件、业绩证明文件;
③授权投标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五险一金证明、劳动合同;
④拟派驻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简历、业绩证明文件;
⑤其他有关文件。
4.资格审查结果公示:不作公示。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招标单位将完整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招标合同、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的电子文件发送至各投标单位的授权代理人的指定电子邮箱中。
6.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请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投标时间内,将经盖章确认的纸质标书递交至招标单位联系地址。
7.开标:由招标单位内部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参与。
8.评标办法: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技术标合格,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由招标单位自行评标,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9.招投标服务费:中标人代缴公共**交易服务费5000元,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四、招标时间安排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8月14日;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下午17时前;
3.资格预审通过通知时间:2024年8月21日;
4.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24年8月22日;
5.投标单位提出疑问时间:2024年8月16日下午17时前;
6.招标单位回复疑问时间:2024年8月19日下午17时前;
7.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9月3日下午17时前;
8.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9月12日上午9-时;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12日上午12时;
10.项目踏勘时间:由投标单位自行安排。(踏勘联系人及电话:王刚,186****9554。)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33648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6072.6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35880.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192.44平方米,包含1#、2#、3#、4#、5#、6#、7#栋塔楼及两层地下车库。 其中1#、2#号楼为19层92.70米,3#号楼为13层59.95米,4#号楼为14层70.45米,5#、6#、7#号楼为5层36.00米,****政府的正式批复文件以及正式下发的图纸为准。本项目的总承包单位为中建****公司,项目施工许可证详见附件3。
单体建设指标如下:
楼栋 | 层数 | 建筑高度 (m) | ±0.00 (m) | 建筑面积 (m2) | 基底面积 (m2) | 结构形式 |
1# | 19F | 92.70 | 28.80 | 34097.78 | 1787.39 | 框架-核心筒 |
2# | 19F | 92.70 | 28.80 | 34078.13 | 1787.39 | 框架-核心筒 |
3# | 13F | 59.95 | 28.80 | 19924.13 | 1534.30 | 框架-剪力墙 |
4# | 14F | 70.45 | 28.80 | 23624.34 | 1676.02 | 框架-剪力墙 |
5# | 5F | 36.00 | 28.80 | 8655.53 | 1700.16 | 框架-剪力墙 |
6# | 5F | 36.00 | 28.80 | 8653.48 | 1700.16 | 框架-剪力墙 |
7# | 5F | 36.00 | 28.80 | 6846.85 | 1343.16 | 框架 |
六、工程内容及范围
(一)工程内容
按发包人确认及提供的本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图和承建标准所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优化(优****设计院同意,出具设计变更后实施)、设备材料供应、工程制作安装施工、产品及系统调试、消防产品设施检测、电气消防安全检测、电气防火检验、防火封堵、抗震支架深化设计及施工、工程相关报建报验、消防验收合格(通过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消防工程的验收)、工程资料归档、保修、以及协作相关单位完成相关专业的检查与验收(含发包人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或评估、乙方委托的第三方消防检测单位检测、政府部门要求的相关验收)等全部内容。
(二)承包方式
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承包,承包人包优化、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与文明施工、包税金、包工程相关报建报验、包市场风险、包(项目整体)系统调试、包消防工程验收通过。
2.承包方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负完全责任。
(三)承包范围
本消防工程划分为若干个系统工程施工,各个单位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消火栓系统:
1.1从地下室消防水池至整个红线范围内消火栓水系统工程均由消防单位完成,包括室外消防环网水系统(含室外水泵接合器)、地下室及塔楼消火栓系统(含消防水泵、控制柜、变频柜、阀门、消防管、消火栓等全系统设备及其配套设备)、屋顶消防水箱进水及稳压系统以及各类与消火栓系统有关的各类设备及其辅助设施。
1.2室外阀门井及井盖等均由消防单位完成。
1.3消火栓管道及设备防腐、面漆、色环、标识标牌等均有消防单位完成。
1.4室外消防管网土方开挖及回填工程均由消防单位完成。
1.5消火栓系统消防单位与总包单位界面:各类预留洞由总包完成,管道穿混凝土墙板钢套管由总包完成(如设计图纸中遗漏,后期由消防单位定位,总包单位负责开孔并修补);管道穿砌体墙均由消防单位管道安装时自行开孔解决;所有预留洞及套管待设备及管道安装完成后结构封堵由总包完成,套管内防火封堵由消防单位完成;消防栓、箱四周及背面的封堵、收口由总包完成。消防箱安装必须配合土建及装饰进度进行施工,不得影响装饰面的收口作业。所有管线及管道穿越人防防护区必须严格按照人防防护要求处理。
1.6总包负责电缆施工至双电源箱设备(含)的进线端,双电源箱出线端至设备电缆及明配管由消防单位完成,暗敷管道由总包完成。如控制箱与双电源切换箱共箱则此箱由总包安装,其余同上。
2.自动喷淋系统:
2.1从地下室消防水池至整个红线范围内自动喷淋水系统工程均由消防单位完成,包括地下室及塔楼自动喷淋水系统(含消防水泵、控制柜、变频柜、阀门、消防喷淋管、喷淋头等全系统设备及其配套设备)以及各类与喷淋水系统有关的各类设备及其辅助设施。
2.2管道及设备防腐、面漆、色环、标识标牌等均由消防单位完成。
2.3自动喷淋水系统消防单位与总包单位界面:各类预留洞由总包完成,管道穿混凝土墙板钢套管由总包完成(如设计图纸中遗漏,后期由消防单位定位,总包单位负责开孔并修补);管道穿砌体墙均由消防单位管道安装时自行开孔解决;所有预留洞及套管待设备及管道安装完成后结构封堵由总包完成,套管内防火封堵由消防单位完成。所有管线及管道穿越人防防护区必须严格按照人防防护要求处理。
总包负责电缆施工至双电源箱设备(含)进线端,双电源箱出线端至设备电缆及明配管由消防单位完成,暗敷管道由总包完成。如控制箱与双电源切换箱共箱则此箱由总包安装,其余同上。
2.4特别说明:消防单位在楼内公共区域精修完成前,如须试压需用其它形式代替末端喷头,不得以该种形式对发包方进行索赔。消防单位须无偿配合发包方装修吊顶标高和造型而调整喷淋头位置和高度,满足装修吊顶标高及造型要求。
3.消防报警系统(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余压监控系统、应急照明控制系统等):
3.1红线范围内消防报警系统工程由消防单位完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消防线管、联动线路、消防控制电缆的敷设,穿墙,各种探头、模块、扬声器、消防电话、消防按钮、信号阀、报警阀 、防火阀、送风口、排风/排烟口、电梯、低压柜、水泵、卷帘门、防火门、挡烟垂壁等的联动控制线路敷设及系统调试、消火栓泵、喷淋泵控制柜及其进出线。单独用于敷设消防控制电缆、消防信号线的消防桥架由消防单位完成,桥架内防火封堵由消防完成,桥架外的结构封堵由总包完成。设备接地由消防单位完成;消防单位负责系统集成工程,并提供软硬件通讯接口,开放通讯协议;消防单位需根据设计报警点位数量按照规范来合理配置报警主机数量,并预留15%回路板的余量。
3.2消防分包与总包界面:所有预埋、暗敷套管及穿线管道均由总包完成,所有明配穿线管道(包括设计变更所引起的明配管)均由消防单位完成;消防专业的结构孔洞预留、设备基础施工由总包完成;穿越防火分区线管、桥架、管道井的防火封堵(非土建结构封堵)由消防完成。
3.3消防分包与电梯界面:除电梯设备自带接口外,其余接线及模块均由消防单位完成
3.4****电箱厂家界面: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及消防电源监控系统探测器或模块安装在配电箱内,配电箱内探测器或模块由消防单位供货安装。
3.5集中供电应急照明系统和疏散指示系统的集中电源、灯具供应及安装由消防单位采购安装。
4.防排烟、排风及正压送风系统:
4.1红线范围内通风及防排烟系统工程均由消防单位完成,挡烟垂壁系统由消防单位完成。
4.2消防单位与总包单位界面:
各类预留(本系统风管)孔洞由总包完成,管道穿混凝土墙板钢套管由总包完成(如设计图纸中遗漏,后期由消防单位定位,总包单位负责开孔并修补);本系统设备就位的运输线路预留由总包负责完成;管道穿砌体墙均由消防单位管道安装时自行开孔解决;所有设备结构基础均由总包完成,消防单位进场后30天内提供深化后的设备基础图给总包,钢结构基础由消防单位自行完成;所有预留洞及套管待设备及管道安装完成后结构封堵由总包完成,套管内防火封堵由消防单位完成。
总包负责电缆施工至风机控制箱进线端,控制箱及控制箱至设备电缆及明配管由消防单位完成,暗敷管道由总包完成。如控制箱与双电源切换箱共箱则此箱由总包安装,其余同上。
所有消防排烟及送排风系统风口百叶均由消防单位完成,建筑外墙防雨百叶由其他单位完成。
消防单位安装的设备接地均由消防单位完成。
4.3特别说明:大口径风管等障碍物的宽度过宽下方需增设喷头和支管的部分,在本合同承包范围内,费用已包含在包干总价中,不另计费。金属风管的防火保护措施结合风管系统耐火权限采取相应做法,并在施工前,应有国家防火****检验中心出具的耐火极限检测报告。防火风管及其支吊架的构造做法,均需征求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意见,采用相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规范规定的材料。耐火风管系统安装必须进行施工方案设计,并报相关单位审核通过后才可施工。****公司设计、安装。(详见图纸设计说明)
5.防火卷帘、防火门系统:
5.1防火卷帘系统、防火门及防火门监控系统由消防单位完成。
5.2消防单位与总包单位界面:总包负责电缆施工至卷帘门控制箱进线端;防火卷帘控制箱及控制箱至设备电缆、防火门(含防火门、电动闭门器、普通闭门器等)、防火门监控系统及明配管安装由消防单位完成,暗敷管道由总包完成。
卷帘门导轨之间、卷帘门顶与结构墙之间的防火墙及导轨保护墙的施工由消防单位完成。
6.气体灭火系统:
6.1变配电室、开关房、发电机房以及弱电机房等部位气体灭火系统由消防单位完成。气体灭火系统由消防单位委托专业厂家深化设计并承担相关费用,经设计院审核确认后施工。
6.2配电箱至灭火设备之间桥架、明敷管以及线缆均由消防单位完成。
7.建筑灭火器:
按灭火器配置场所对应的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由消防单位完成建筑灭火器的供应及安装。
8.消防第三方检测:由消防单位委托并完成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9.机电抗震支架:机电抗震支架由消防单位完成。根据图纸及《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对机电系统相关机电管线(水电风等)及相关设备进行抗震支吊架加固。涉及具体深化设计由消防单位负责完成及承担相关费用,确保验收通过。
10.每次消防验收前的消防设施技术检测、电气防火安全技术检测、室外水泵接合器等各项专项检测由消防单位安排检测。每次消防验收前的消防现场材料见证取样、二次送检由消防单位负责取样和送检。消防单位负责安排所有与消防验收相关的各类事项,以保证消防验收的顺**过,其中涉及到的费用(材料设备送检费用,由相应供货厂家承担),消防单位需在本次报价中一次性考虑,并单独列项报价。
11.消防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组织完成地下室、管井、公区以及室内综合管网排布并提交深化意见并附相应解决方案提请发包人设计审核,如未按上述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后续如因未做管网综合(或深度不够)引起的返工发包人有权拒绝签证(后期因设计变更引起的除外),如因此引起的返工或工程进度拖延发包人有权请第三方进场处理,费用按合同价双倍扣除。
12.消防验收由消防单位负责,即使该建筑物内没有消防单位的施工内容,也包含在验收范围内。
七、承包方式
1.本工程的承包方式:按承包范围和合同价款总价包干。综合单价应包含工程实体及非工程实体的一切费用。
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费用的总和。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招标范围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并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
4.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综合单价和总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费用的任何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履行该项目的所有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合价或费用内。
5.除非合同中另规定,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总价已包括:投标报价中应已包括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的规定,执行及完成本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分部分项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设备费(含损耗)、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成品保护费、机械设备及人工多次进出场费、中间报告、成果报告,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招标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政府协调配合的费用)和措施费;投标单位还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材料、设备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报价。投标总价不随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工资、物价、费****政府颁发的任何调价文件而发生变化,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是否描述完全,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实施对应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辅助工作的费用。
6.发包人委托土建单位总承包对施工用水、施工临时用电进行管理,承包人必须接受总包单位的统一协调管理,总包单位提供临水接驳点,本次工程报价无需考虑水费、电费,临电接驳的费用请投标单位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关于临时水电接驳,承包人应提前和总包协商申请,承包人不得私自自行接驳,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申请将不被批准。
8.设计变更、新增工程及工程量清单外的工程项目造价结算方式按本文件合同协议条款的有关合同价款及调整的规定进行。
八、计价方式
1.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根据甲方提供的科创湾新一代****基地项目图纸,具体详招标人提供的有关招标资料 。
2.工程量计算规则:除招标人另外制定的原则外,项目列项及工程量的计算均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3.合同价款包括合同文件规定工程范围内的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包装运输费、材料设备到现场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装卸费(除甲供材)、二次搬运费、技术资料提供费用、成品保护费、相关检测费、检验调试费、验收费、样品费、施工措施费、培训费、缺陷修复费用、清洁费、保险费、合同期内市场材料价格、人工价格、政府收费、汇率、关税等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发生的费用、二次深化设计费用及图纸费用,采保费、规费、管理费和利润、税金等费用,并考虑了风险因素以及为满足本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所有费用。
4.不含税综合单价包括深化设计费用及深化设计可预见的工作内容及措施费用在内,不因深化设计(包括因投标人深化设计错漏、报价缺失等)导致工序及材料的增加而调整。按照投标人深化后的报价清单进行现场验收及结算,提升的等级不增加费用。若实际施工与现场不符(包括实施的型号规格、工序、基层厚度减少),或有减少的或有降低等级、或由于投标人原因材料变更等引起的价格减少,均按实际情况结算。
5.增值税: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6.国家税收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税率变动的,本合同的不含税综合单价保持不变,甲乙双方同意以本合同的不含税金额为基础按照业务发生时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实际开具发票和办理收付款的含税总金额。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国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4.在以往没有因腐****政府有关部门或甲方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5. 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生产许可证书﹑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检测证明。
6. 施工资质要求: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
7.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具有**省内类似项目的工程业绩。
8.项目经理要求:□
①项目经理应至少有一项产业园项目的消防施工管理经验。
□ ②项目经理需具备 8 年以上施工管理经验,应具备中级职称或一级建造师资格。
□ ③项目经理主持建设的消防工程获得过市优及以上质量奖项为优先考虑。
十、工期要求
1.开工日期:本项目分批次进场施工,5#~7#栋开工日期暂定2024年 12 月15日,1#~4#栋开工日期暂定2025年 6 月1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现场代表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总工期: 180 日历天。承包人须配合总体竣工计划完成消防工程,并在整体竣工验收时间前两个月通过消防主管部门的消防验收。
3.节点工期:承包人须在得到土建总包施工进度计划7日内向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实际可行的详细施工进度计划,详列施工各阶段**序以及所需的时间,施工进度计划必须满足发包人的要求,施工工期应以土建施工为前提,积极配合土建进度,同土建总包单位穿插施工,配合主体、装修工程施工,地下室及塔楼主体施工阶段,应派驻至少1名工程师专人跟进结构内墙套管、暗埋线管及穿墙空洞预留等,确保预埋管件的规范性和位置的正确性。承包人应在结构浇筑前对总包预留预埋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报总包、监理及发包人,并检查总包整改情况,如承包方不按上诉要求执行后期发生错漏等情况,请承包单位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如因此引起的返工或者工期延误也请承包单位自行承担。
4.发包人可以根据现场的施工条件,合理调整安排本合同工程项目进行分段施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现场管理代表下发的分段施工指令组织施工。工期有变动时以发包人现场项目部书面通知为准。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进场通知后应安排进场施工。工期的顺延必须经发包人代表签字认可后生效。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的要求采取改进措施。非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工期及合同价款的要求。
5.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历天数,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暴风雨雾、高温等天气,总工期已含优化、深化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及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时间。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收款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可以使用投标保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十二、支付条款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进场施工后,由乙方在每月20日前,根据清单工程量报价书,按上个月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向甲方申报工程款,经甲方核实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该次核定的合格工程量对应工程款的75%。
3.本工程竣工验收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后,支付至已完工程款项的85%;
4.验收通过结算完毕,支付至结算款的97%;
5.结算总价的3%将作为工程保修款;
6.两年保修期满后,按照保修协议书约**清保修款(保修款不计利息);
7.在审核及支付上述各款项前,承包人必须向监理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表》(需附形象进度,预算明细)(如申请保修款,则应提交《保修款支付申请表》)。如承包人未按时按要求提交此等申请表或相关资料,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承包人该付款申请。
8.签证、变更金额的支付:不单独支付。累计金额达到合同金额的10%时,可在办理补充协议后按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
9.以上付款在付款申请审批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
十三、履约保证
担保形式: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由中标单位自行选择。
1.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无息退还(但如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发包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合格的费用)
2.****银行出具且经甲方认可的不可撤销履约保函)为合同金额的10%,承包人提供的履约保函须按照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函格式出具,并经发包人对有关条款进行确定方可有效。
十四、其他
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投标单位在本次招标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单位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2.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存在行贿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