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心(L1级)实训室设备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04 09:3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心(L1级)实训室设备
预算金额:3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00万元
采购需求:
为紧密贴合企业实际用人需求,促进校企**,培养企业所需的智能制造工程应用高技能人才,提高专业技能质量培养,完善校内实训条件,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完善校内自动化应用实训条件及智能制造工程认证,推动专业教学智能化转型,****自动化工程系拟采购满足自动化类相关专业教****认证中心(L1级)实训室。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且收到首付款之日起120天内完**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2024年08月15日至2024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报名需将下述资料盖章扫描件(1份)发邮件至****@chinaccs.cn,进行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标书费付款凭证。
售价:100.00元
2024-09-04 09:30 (**时间)
地点:**市**区**南路371号中通服共生课堂 608号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项目编号:NIMT-ZB-****002
2、售价:100元人民币(纸质文件)
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分行**支行
账 号:125********010300005
转账事由:****学院****中心实训室标书费WZBZBZ****323ZX0023
3、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com/)‘****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区鹿鸣大道33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6****79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楠溪江东街58号
联系人:陈沭
联系电话:139****39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沭
电话:139****3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