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评审,****受****委托,****银行关于****支行监控报警系统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徽商银行关于****支行监控报警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4年7月23日
开标(采购)日期: 2024年8月12日
徽商银行关于****支行监控报警系统采购项目中标单位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候选人:****
投标总价:人民币贰拾叁万柒仟陆佰零贰元整(¥237602元)
供货及安装周期:90日历天
质量保证期:3年
第二候选人:**恒****公司
投标总价:人民币贰拾肆万贰仟陆佰叁拾伍元陆角肆分(¥242635.64元)
供货及安装周期:30日历天
质量保证期:3年
第三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价:人民币贰拾肆万伍仟贰佰零伍元整(¥245205元)
供货及安装周期:90日历天
质量保证期:3年
评标情况: 正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招标(采购)人名称: ****
地址:**市**区**路766号高速时代城
联系人:姚经理
电 话:186****089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负责人:张睿
联系电话:0551-****9581/****9582/****9583转 865
公示期: 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向****或招标人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省**市**化南路27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 张睿 0551-****9581/****9582/****9583转86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