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子废弃物交投中心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7979421 | 建设单位法人:陈文斌 |
龚允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蕰川路282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改扩建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建设地点: | **市**区 蕰川路2828号 |
经度:121.41546 纬度: 31.4095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1-24 |
沪宝环保许〔2021〕11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12-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
17.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797942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7979421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12MA1GC88YXW | 竣工时间:2023-12-15 |
2023-12-16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7-10 |
2024-07-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1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台https://e2.****.cn/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本项目拟利用现有厂房和生产设备,对现有2#车间手工拆解流水线进行技术改造,新增液晶显示器和LED灯的拆解处置能力,同时扩增废铅酸电池的收集能力,新增废锂电池的收集、贮存能力。本期验收内容为废铅酸电池和废锂电池的收集贮存部分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拟利用现有厂房和生产设备,对现有2#车间手工拆解流水线进行技术改造,新增液晶显示器和LED灯的拆解处置能力,同时扩增废铅酸电池的收集能力,新增废锂电池的收集、贮存能力。本期验收内容为废铅酸电池和废锂电池的收集贮存部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项目拟利用现有厂房,扩增废铅酸电池的收集能力,设计最大年吞吐量增至9600t,最大贮存量600t;新增废锂电池的收集、贮存能力,设计最大年吞吐量3600t,最大贮存量300t。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拟利用现有厂房,扩增废铅酸电池的收集能力,设计最大年吞吐量增至6000t,最大贮存量600t;新增废锂电池的收集、贮存能力,设计最大年吞吐量3600t,最大贮存量300t。 |
由于废铅酸电池贮存仓库面积限制,废铅酸电池贮存规模拟由9600t/a缩减至6000t/a。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项目仅对进场的废铅酸电池、废锂电池进行分类临时堆放、中转,不进行生产、拆解及再加工。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仅对进场的废铅酸电池、废锂电池进行分类临时堆放、中转,不进行生产、拆解及再加工。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本项目收集的废锂电池 本项目收集的废锂电池贮存依托1#车间内闲置区域,废锂电池贮存区按照《废旧电池回收技术规范》(GB/T39224-2020)要求建设,采取隔离贮存,落实防风防雨防晒防渗、张贴消防安全警示标识等配套措施。废锂电池定期委托专业物资回收单位外运处置。 (2)本项目收集的废铅酸电池 本项目废铅酸电池贮存依托现有项目废铅酸电池暂存仓库,仓库已按照《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采取隔离贮存,落实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配备导流沟、张贴环保警示标识等配套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收集的废锂电池 本项目收集的废锂电池贮存依托1#车间内闲置区域,废锂电池贮存区按照《废旧电池回收技术规范》(GB/T39224-2020)要求建设,采取隔离贮存,落实防风防雨防晒防渗、张贴消防安全警示标识等配套措施。废锂电池定期委托专业物资回收单位外运处置。 (2)本项目收集的废铅酸电池 本项目废铅酸电池贮存依托现有项目废铅酸电池暂存仓库,仓库已按照《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采取隔离贮存,落实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配备导流沟、张贴环保警示标识等配套措施。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1253 | 0 | 0 | 0 | 0 | 0.125 | 0 | |
0.0777 | 0 | 0 | 0 | 0 | 0.078 | 0 | |
0.0064 | 0 | 0 | 0 | 0 | 0.006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048 | 0 | 0 | 0 | 0 | 6048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144 | 0 | 0 | 0 | 0 | 0.144 | 0 | / |
0.007 | 0 | 0 | 0 | 0 | 0.007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综合性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本项目采取选购低噪声、低振动型车辆设备;厂区内运输路线合理布局;建筑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 本项目噪声验收监测期间未出现超标现象,东、南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西、北厂界昼间噪声符合3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1)本项目收集的废锂电池贮存依托1#车间内闲置区域,废锂电池贮存区按照《废旧电池回收技术规范》(GB/T39224-2020)要求建设,采取隔离贮存,落实防风防雨防晒防渗、张贴消防安全警示标识等配套措施。废锂电池定期委托专业物资回收单位外运处置。 (2)本项目废铅酸电池贮存依托现有项目废铅酸电池暂存仓库,仓库已按照《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采取隔离贮存,落实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配备导流沟、张贴环保警示标识等配套措施。 | (1)本项目收集的废锂电池贮存依托1#车间内闲置区域,废锂电池贮存区按照《废旧电池回收技术规范》(GB/T39224-2020)要求建设,采取隔离贮存,落实防风防雨防晒防渗、张贴消防安全警示标识等配套措施。废锂电池定期委托专业物资回收单位外运处置。 (2)本项目废铅酸电池贮存依托现有项目废铅酸电池暂存仓库,仓库已按照《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采取隔离贮存,落实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配备导流沟、张贴环保警示标识等配套措施。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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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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