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拟对三亚湾旅游娱乐用海项目(中区)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湾旅游娱乐用海项目(中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0898-****0106
通讯地址:**市**区新风街259号2楼
邮编:572000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项目名称: | **湾旅游娱乐用海项目(中区) |
建设单位: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湾近岸海域 |
环评单位: | **双帆****公司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2座塑料浮桥、1个海水浴场和1个海水游乐场。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 项目选址符合当地规划的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本项目施工及运营过程中难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为把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控措施。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看,该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 项目建设符合现行国家产业政策,与《**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2021-2035 年)》《**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2010 年修编)》《**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符合。 |
选址合理性: | 项目建设外部条件良好,所在海域的水深地形条件适宜,同时项目实施基本不会对所在海域的水质环境、水动力环境、冲淤环境、生态环境等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周边用海活动造成影响,因此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
清洁生产水平: | 项目在施工及运营期各环节上,在采用各种节能减排、减轻环境污染的设施、设备的基础上,清洁生产水平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均采取有效的措施处理,不会排海,可满足相关环境标准及排放要求。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项目施工期加强对施工人员和船舶的管理,生活污水、船舶油污水及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返港后处理。运营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依托后方的公共卫生间和公共垃圾桶处理,动力设施均为电力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 1、大气环境:根据2024年5月24****环境局发布的《2023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年**市各污染物占标率均小于100%,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限值。因此,项目区为达标区。 2、声环境:根据《2023年**市环境状况公报》,全市环境噪声共设213个监测点位,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 类区标准。 3、海洋环境:引自《**湾海洋环境现状调查报告》(**卓建海洋****公司,2023年10月),根据调查结果,**湾海域海水水质所有参数均符合一类水质标准,所有站位沉积物均符合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海洋生物符合相应的海洋生物质量标准。 |
环境风险控制: | 项目针对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风险事故均有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能最大程度降低环境风险。 |
公众参与意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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