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市**区贡元巷街道**路336、338、340号商铺租赁项目(第三次) | ||||||||||||||||||||||||||||||||||||||||
项目编号 | 产权子类型 | 房产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8月13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8月26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项目终结 | ||||||||||||||||||||||||||||||||||||||||
标的 概况 |
特别提示:以上标的整体租赁优先 | ||||||||||||||||||||||||||||||||||||||||
出租方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作为出租方,****交易所****公司(以下统称"****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依法拥有的租赁标的公开租赁,****集团公开发布租赁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履约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租赁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租赁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租赁过程中,遵守法律****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及批准文件 | 《****商铺租赁方案的报告》、《**再担保2024****公司办公会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清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租赁标的以现状交割,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对租赁标的进行踏勘并对其详细情况进行尽调,成交后承担所有风险。意向承租方应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公告截止日17时前,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租赁资格。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未租赁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 2.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集团向出租方及承租方出具《成交通知书》,承租方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租赁合同》签订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部分首期租金,剩余首期租金由承租方按《租赁合同》要求时间进行交纳,同时,承租方须按《租赁合同》要求向出租方指定账户一次性交纳租赁押金。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挂牌租赁。 3.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违规、不良经营记录;承租方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得影响出租方周边其他营业场所的安全经营,不得影响周边群众日常生活。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期方案使用标的房产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4.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租金、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5.承租方须按相关物业要求建立、落实消防、安全等管理制度,负责租赁区域内所有资产、消防、人员等安全管理。 6.租赁标的水、电、暖、物业等费用由承租方按计量向各征收部门按时交纳。 7.交易过程中涉及税费由交易双方根据税法及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8.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出租方及有关部门咨询。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租赁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状况、租赁标的交付时间不确定或租赁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租赁标的或拒付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9.其他详见《租赁申请与承诺书》《租赁须知》等文件。 |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报名资料及竞价前请务必遵照《租赁公告》《租赁申请与承诺书》《租赁须知》和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投资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投资。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间09:00:00至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规****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承租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17:00:00,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承租方未竞得租赁标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如数无息原路径退还。 3.《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部分租金。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集团可以按照《租赁公告》中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约定,在扣除出租方和****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赔偿出租方损失的,由出租方向意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集团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故意泄露出租方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竟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4)意向承租方无故放弃承租的; (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6)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私自达成交易的; (7)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集团造成损失的。 特别提示:因承租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租赁的,若二次挂牌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时,该承租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秒) | - | ||||||||||||||||||||||||||||||||||||||
服务费 | 详见《租赁申请与承诺书》《租赁须知》等报名材料。 | ||||||||||||||||||||||||||||||||||||||||
附件下载 |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柴经理150****2199 赵经理 133****3988 | |||||||||||||||||||||||||||||||||||||||
咨询电话 | 0931-****283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市**区**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 ||||||||||||||||||||||||||||||||||||||||
技术支持 | |||||||||||||||||||||||||||||||||||||||||
其 他 | ****集团网站 www.****.cn 微信公众号:GSCQ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