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柴山陆岛交通码头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3583972 | 建设单位法人:刘锋 |
张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街道兴北东路599号十层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柴山陆岛交通码头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41-滚装、客运、工作船、游艇码头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511-G5511-海上旅客运输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白沙乡柴山岛** |
经度:122.44353 纬度: 29.9499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11-06 |
普环审〔2017〕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089 |
23 | 运营单位名称:**市****公司 |
****0903MA2A2G1M0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913********900132Q | 验收监测单位:****研究院有限公司 |
913********998512X | 竣工时间:2024-06-03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1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js-eia.cn/pubother/detail?pubid=49aefe8468a84cc5d465****2033bb0f)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客运码头 | 实际建设情况:**客运码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500总吨级泊位1个,码头平台60米×12米1座,栈桥62.2米×6米1座,架空平台20米×23米1座,道路408米×3.5米1条,候船室230平方米。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建设内容为500总吨级泊位1个,码头平台60米×12米1座,栈桥61米×8米1座,架空平台20米×30米1座,道路276米×3.5米1条,候船室230平方米。 |
栈桥长度减少1.2m,宽度增加2m。原因是在本项目初步设计时,对栈桥尺寸进行了优化。 架空平台长度增加7.0m,和施工图设计一致。原因是在初步设计阶段,为了保护自然岸线,减小对自然岸线的实际占用,架空平台位置上向海推进,并与码头平台相接。 道路宽度增加0.5m,原因是环评报告里面3.5m是道路宽度,实际增加的0.5m为陆侧路基,路面宽度实际没有变化。长度减少132m是因为3号段没有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①离港旅客:购票→候船→验票→码头→上船 ②进港旅客:下船→码头→出港 | 实际建设情况:①离港旅客:候船→码头→上船→购票 ②进港旅客:下船→码头→出港 |
柴山陆岛交通码头客流量少,未在候船室设置工作人员,离港旅客的购票环节从候船室更改为客船上。其余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码头工作人员、旅客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城市绿化用水要求后用于该区块及附近山体植被的绿化用水。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码头架空平台候船室设置了化粪池。化粪池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不会渗漏。旅客在候船室产生的生活污水暂存于化粪池,经MBR****设备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后**体的绿化灌溉。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本项目的建设对海域生态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应投入一定的财力进行海域生态修复。建设单位应与当地海洋与渔业部门协商,按照海洋与渔业部门的要求,合理安排项目附近海域生态修复工作,海域生态修复主要措施为增殖放流,放流的生态物种应为当地的常见种。生态补偿费用为1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单位计划与其他码头的生态补偿一起委托相关单位开展增殖放流。 |
因金额较小,且环评报告表审查意见未作生态补偿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计划和其他码头的生态补偿一起委托相关单位开展增殖放流。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34 | 0 | 0 | 0 | 0.034 | 0.034 | |
0 | 0.12 | 0 | 0 | 0 | 0.12 | 0.12 | |
0 | 0.012 | 0 | 0 | 0 | 0.012 | 0.012 | |
0 | 0.003 | 0 | 0 | 0 | 0.003 | 0.003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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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中回用绿化标准 | 生活污水处理方案及系统均由昊慧流体****公司提供,处理能力为生活污水5m3/d。污水处理系统包含1套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直径为1.2m,长度为2.3m;1套化粪池,直径为1.2m,长2m;1套污水提升装置,配双泵1400×2。 | ****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6月13日(每日4次)对经MBR****设备处理后的绿化灌溉回用水进行了监测。采样期间,码头正常运行,候船室正常开放使用,每天有4班往返朱家尖蜈蚣峙和白沙的客船在柴山陆岛交通码头停靠,工况正常。经MBR****设备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总体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用水要求。 | |
2 | 船舶含油污水铅封处理 | 《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 | 运营管理单位**市****公司委托****接收船舶油污水。单船单航次2300元。 | 委托****接收船舶油污水。 | |
3 | 船舶生活污水不直接排海处理 | 《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 | 船舶生活污水不直接排海,在朱家尖蜈蚣峙码头委托**市**鑫****公司处置。 | 委托**市**鑫****公司处置。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加强管理、减少鸣笛等,以减少对声环境影响;加强对靠泊码头的船舶和进出人群等进行管理,减少人为噪声发生。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 营运期间,“白沙欣”客船靠泊码头时不鸣笛,由船上工作人员到船头通知。 | ****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周二)~4月3日(周三)对项目道路起点、道路终点、码头侯船室3个位置进行了噪声监测,对港里村(敏感点)1个位置进行了声环境监测,由于码头夜间不运行,因此只开展昼间监测。监测期间天气多云到小雨,气温11~25℃,风4~5级。柴山陆岛交通码头正常运营,工况稳定。由监测结果可知,3个厂界点噪声昼间均小于55dB,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1个敏感点声环境昼间小于55dB,夜间小于45dB,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环评报告: (1)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地点,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审批文件: 施工废渣等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严格禁止随意倾倒。 | (1)施工场地设立临时垃圾收集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专人定期清运。 (2)施工废料中钢筋等可回收物料采取回收措施,不能回用的,及时清运处置,缩短在工地的堆存时间,确需暂时存放的,在施工场内选点集中存放,不与生活垃圾等混合堆放,并采取了扬尘防治、防流失等措施。 | |
2 | 环评报告: 码头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停靠船舶上的生活垃圾及其自身生活垃圾的管理,防止生活垃圾倾倒入海,应在岸上设置垃圾收集箱,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审批文件: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严格禁止随意倾倒。 | (1)船舶上设置垃圾桶,码头运营管理单位已委托委托****接收处理; (2)候船室同样设置有垃圾桶,委托港里村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环评报告: (1)建设前应做好地质测量,在工程设计时需根据地块内的自然环境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选取合理的建筑形式,尽可能减少对近岸海域的影响; (2)合理安排施工期。对整个施工工期进行合理规划,尽量缩短工期,以减轻施工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3)防止水土流失,保护水生生态。建设期间,本项目施工工地若不及时进行压实处理,容易造成表土随雨水冲刷入附近地表水体,对水生生态造成不良影响,另外,施工时间应尽量避免在恶劣的天气下进行,防止场地施工和岸边施工工地泥沙的大量冲刷入水体; (4)施工中,桩基工程应避开鱼类产卵期。 审批文件: 合理安排涉海工程的施工期及施工工艺,避开鱼类产卵期,减少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 (1)码头工程采用高桩结构; (2)灌注桩施工采用钢护筒; (3)桩基施工作业避开了鱼类产卵期; (4)通过优化平面布置、减少工程量等途径减少了对自然岸线的实际占用。 | |
2 | 环评报告: (1****施工队伍的管理,提倡文明施工; (2)本项目的建设对海域生态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应投入一定的财力进行海域生态修复。建设单位应与当地海洋与渔业部门协商,按照海洋与渔业部门的要求,合理安排项目附近海域生态修复工作,海域生态修复主要措施为增殖放流,放流的生态物种应为当地的常见种。 | (1****施工队伍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2)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做好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3)项目建设单位计划和其他码头一起委托相关单位开展增殖放流。 |
表7 风险设施
1 | 审批文件: 施工期做好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避免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 ****应急中心建立了联防机制,以应对事故溢油情况。同时,码头运营管理**市****公司单位编制了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船舶失控应急措施。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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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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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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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要求:本项目的建设对海域生态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应投入一定的财力进行海域生态修复。建设单位应与当地海洋与渔业部门协商,按照海洋与渔业部门的要求,合理安排项目附近海域生态修复工作,海域生态修复主要措施为增殖放流,放流的生态物种应为当地的常见种。生态补偿费用1万元。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建设单位计划与其他码头的生态补偿一起委托相关单位开展增殖放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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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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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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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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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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