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教育系统第三次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2024年**教育系统第三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要求,初审通过并完成交费的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8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资格审查地点:******段市民之家南50米智慧农谷一楼****社会保障局东侧)。
二、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2024年**教育系统第三次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3.报考依据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n/)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验证报告。
留学归国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认定学历学位的,应当提****学校学****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带本人照片及二维码的查询网页打印件。
5.定向、委培毕业生、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材料中2至5项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其复印件与1原件按顺序装订。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现场资格审查有关规定,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应聘人员如需打印报****人民政府网(http://www.****.cn/)进行打印。
3.应聘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其他未尽事项按照《2024年**教育系统第三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执行。
咨询电话:0530—****033 053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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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