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库房配套建设项目(二次)
统一信息编码:****
专业领域:其他
****受****的委托,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某库房配套建设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某库房配套建设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
3.项目服务地点:**省**市
4.最高投标限价:1791.85万元。
5.采购内容:某库房配套建设项目(二次),包括但不限于下表中所有设备和系统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交验、培训和售后服务等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指标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一层堆垛机立体库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 | 1 | 套 | |
2 | 二层料箱立体库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 | 1 | 套 | |
3 | 三层料箱立体库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 | 1 | 套 | |
4 | 四层料箱立体库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 | 1 | 套 | |
5 | 各个楼层间垂直运输的输送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软件、硬件 | 1 | 套 | |
6 | 其它设备,含应急发电机,叉车等 | 1 | 套 | |
7 | 仓储相关系统软件 | 1 | 套 | |
8 | 机房及网络规划建设 | 1 | 套 | |
9 | 安防监控系统建设 | 1 | 套 | |
10 | 仓储环控配套建设 | 1 | 套 | |
11 | 安全保密设施建设 | 1 | 套 | |
12 | 配套土建建设 | 1 | 套 |
注:1.报价总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本项目选择1个中标人。
3.本项目因计划调整或取消等原因,须做出调整或取消时,招标人可对此项目做出调整或取消,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相应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提前开展工作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提供营业执照及承诺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及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近1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1个月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的复印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单位(提供声明函及网页查询截图)。
8.投标人不在军队装****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需提供保密承诺书。
10.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副本承制范围包含本项目主体内容涉及的仓储设备、智能化仓库等相关承制资质内容;已通过续审、扩项等审查工作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原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及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及审查报告、结论等材料;新申请承制资格,已通过现场审查和复审,尚未颁发证书的,需提供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及审查报告、结论等材料;投标单位具有证书但证书范围不包含本项目主体内容涉及的仓储设备、智能化仓库等内容的,须承诺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扩项,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与其签订合同。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所有符合以上条件并愿意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8月14日起至2024年8月20日止,每个工作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与****联系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地点:**市**区**路银河大厦1206室
(2)购买方式:线下报名
(3)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发售联系人:张先生、唐先生
(5)联系方式:138****7411、134****8854
(6)邮箱:****@126.com
2.购买招标文件账户:
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具体汇款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号:440********053034613
标书款形式:银行电汇(公户、个人账户均可)
注意事项:
请潜在投标单位在汇款时务必按要求进行备注,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响应无效等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具体备注要求为:公司简称/项目简称
3.投标人报名所需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和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签字(或签章)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或同类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提供保密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提供有效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已通过续审、扩项等审查工作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原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及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及审查报告、结论等材料;新申请承制资格,已通过现场审查和复审,尚未颁发证书的,需提供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及审查报告、结论等材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注:审核上述资料(上述资料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的依据),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3日9时00分,地点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投标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http://www.****.cn)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532-****236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银河大厦1206室
联系人:张先生、唐先生
电话:138****7411、134****8854
电子邮件:****@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