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发改投审〔2024〕101号
关于****林场场部挡土墙灾毁抢险重建项目概算的批复
****林场****自然保护区管理所):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批准****林场场部挡土墙灾毁抢险重建项目的立项函》及相关材料收悉。
****林场办公大楼主体安全,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省**市**县南****林场场部。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清理河床塌方240立方米,拆除原损毁砖墙、石墙、砼基础46.23立方米,挖土方504立方米,**树池2个,砌筑花池0.73立方米,填耕植土5.48立方米,砌围墙9.78立方米,挖沟槽土方273.15立方米,混凝土基础57.41立方米,砼挡土墙身134.98立方米,现浇构件钢筋2.63吨等。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一)项目概算总投资28.4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26.55万元,监理0.80万元,设计1.06万元。
(二)资金来源:县级财政拨款。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5个月。
六、项目建设和入库管理事项: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实施,并按项目入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相关工作。
七、项目调整事项: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调整文件。
八、项目其他事项:建设单位要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生产,采用绿色节能设备,促使项目早日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
****
2024年8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县领导裕君、永岭同志,县财政局、自然**局、住建局、林业局、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