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60万吨/年洗煤厂项目等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15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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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
2024年8月13日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60万吨/年洗煤厂项目 | **** | **市**县七克台镇 | **鑫旺德盛****公司 | ****60万吨/年洗煤厂项目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市**县七克台镇,项目建设性质为**,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装载机、活塞式洗煤机等设备,并配套相应的环保设施,达到年清洗煤炭60万吨的能力。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0978㎡。本项目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占总投资的11%。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物料堆存装卸输送粉尘通过对原料堆场、产品堆存和输送带进行封闭、作业时喷洒水等措施降低粉尘的排放;厂区道路扬尘通过对厂区道路硬化、定期清扫、喷洒水、车辆冲洗和运输车辆遮盖篷布等措施降低扬尘的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吸污****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洗煤系统、车辆冲洗)经浓缩罐+压滤机处理后,暂存循环水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事故煤泥水暂存事故水池,与生产废水一起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场地收集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与厂区降尘用水,不外排。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危险废物贮存库需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四)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矸石和煤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商贸有限****电厂发电。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和润滑油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至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持有相应类别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 |
2 | ****商贸****公司喀拉墩石灰岩矿 | ****商贸****公司 | **市**县西南225°直线距离52km | ******公司 | ****商贸****公司喀拉墩石灰岩矿位于****市**县西南225°直线距离52km处,项目建设性质为**,主要建设内容为:露天开采30万吨/年的石灰岩。本项目总占地面积****800㎡。本项目工程总投资801.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占总投资的13.71%。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洒水措施,并对施工场地采取湿化地面、大风天禁止起尘的露天作业等措施。运营期矿石凿岩爆破、采装、运输及排土场等粉尘为无组织排放,采用小当量爆破、湿式凿岩、遮盖、控制车速,定期洒水等措施控制粉尘排放,无组织粉尘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标准要求;破碎、筛分工序设置“密闭廊道、设备进料口密闭+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P1”处理,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标准要求;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标准。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通过隔油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绿化,水质须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中C级标准。 (三)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分区防渗,危险废物暂存间、地埋式一体柴油储罐重点防渗,隔油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般防渗,其他生产区域简单防渗。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四)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钢筋、各种废钢配件、金属管线废料、各种装置材料的包装箱、包装袋分类收集,收集后外售。施工期采用垃圾桶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定期****填埋场集中处置。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填埋场集中处置。废石排入排土场,闭矿期废石回填采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本项目产生废机油暂存至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合格施工机械,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满足《****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运营期矿石开采:采用深孔爆破、严禁夜间爆破;空压机:基础设施减振措施;运输噪声:加强车辆维修和保养,限制鸣笛。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六)严格落实生态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陆生生态减少占地,表土剥离,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各类临时占地平整压实;运营期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计划,对矿山边坡进行治理以及植被的恢复,建设项目周边生态环境得以恢复,影响得到有效减缓。 (七)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环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
3 | ****商贸有限公司50万t/年 洗煤厂项目 | ****商贸有限公司 | **市**县克尔碱镇 | **盛源****公司 | ****商贸有限公司50万t/年洗煤厂项目位于**县克尔碱镇,项目建设性质为**,主要建设****煤厂,年处理原煤能力50万t/年,配套建设原煤预处理车间、洗选车间、原煤输送廊道以及相关辅助工程。办公生活区、储煤仓、消防水池以及防渗化粪池等设施均****商贸有限公司集装箱转运站项目现有工程。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3193㎡。本项目工程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万元,占总投资的5.2%。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为无组织颗粒物。原煤及产品均堆存在全封闭储煤仓内,并配备喷雾设备降尘。原煤上料、破碎工序设置在封闭的预处理车间内,上料口及破碎机设喷雾设备降尘,并控制入料倾倒高度。原煤输送采用密闭输送廊道,廊道内设置喷雾设备降尘。厂区内运输道路硬化,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采用篷布覆盖后密闭运输。运营期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标准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间所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商贸有限公司集装箱转运站项目配套防渗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定期拉****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浓缩,压滤处理后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 (四)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洗选车间、循环水池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矸石、煤泥和生活垃圾。矸石和煤泥分区暂存于储煤仓内,****电厂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拉****处理场集中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振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七)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环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
4 | **县****公司****县租鲁木台Ⅰ、Ⅲ号石灰岩矿(水泥用) | **县****公司 | **市**县城以西270°方位,直距约75千米处 | ****公司编制 | **县****公司****县租鲁木台Ⅰ、Ⅲ号石灰岩矿(水泥用)位于**县城以西270°方位,直距约75千米处,项目建设性质为**,主要建设内容为露天采坑,工业广场、矿部生活区、矿山道路、临时排土场、机修车间等,配套安装废气处理系统、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等环保设施。项目投运后,生产规模为年开采、加工水泥用石灰岩矿50万吨。本项目总占地面积81.78hm2,其中矿山面积(**内)面积76.0hm2,生活区、**道路(**外)面积57800m2。本项目工程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2万元,占总投资的12.46%。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采取爆破前洒水增湿,凿岩、钻孔设置喷雾洒水装置,项目区设洒水车洒水抑尘、堆体表面覆盖等措施,减少**、工业广场等区域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破碎、筛分工段位于全封闭厂房内,投料口、出料口等产尘部位设置喷淋设施,采用湿法作业减少粉尘产生量,破碎、筛分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标准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529-2013)表1、表3中相关标准限值。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厨房所在建筑屋顶排放,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无组织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限值。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租鲁木台沟河)一侧设置围栏,禁止越界开采,禁止向南侧地表水排污。**雨水由集水坑收集沉淀后,用于抑尘或绿化用水,不外排。生活区设置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4275-2019)表2中C级标准后,用于荒漠灌溉,不外排。 (三)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对危废暂存间、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采用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四)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掏,同生活垃圾一起清运至阿乐惠镇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执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剥离废石(砾石)部分用于**道路建设,其余与剥离表土暂存于临时排土场,定期回填,待闭矿后全部用于**回填;废布袋定期更换,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执行。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六)严格落实生态防治措施。明确施工用地范围,禁止车辆随意碾压。施工结束后,对扰动地面场地平整。运营期实现矿山绿化与生态效益协调发展,制定生态治理及生态恢复方案。表土堆场篷布覆盖处理、四周洒水降尘、压实。矿山开采闭矿后必须按照矿山安全、水土保持、地质恢复、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拆除地面建筑物,将破坏的地表按相关要求整理,对受破坏的地表恢复原貌等工作;在服务期满后及时封场;闭矿后进行土地复垦。 (七)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环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