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3、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森林修复(抚育)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会议室(**县****客运站内25号楼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3日09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2023、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森林修复(抚育)项目
预算金额:8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实施**县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森林修复(抚育)项目3万亩;(2)实施**县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森林修复(抚育)项目1万亩;抚育方式为疏伐和生长伐;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伐木、打枝造材、修枝、林地清理、采伐剩余物归堆等。
包号 | 实施地点 | 数量(亩) | 综合单价(元/亩) | 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A包 | 龙街镇田心村 | 7287.20 | 200.00 | ****440.00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B包 | 北斗乡上寨村、黄连村、新村村 | 5052.00 | 200.00 | ****400.00 | |
C包 | **乡大龙午村、大平坦村 | 7064.00 | 200.00 | ****800.00 | |
D包 | 龙街镇普渡村 | 4090.10 | 200.00 | 818020.00 | |
E包 | 龙街镇龙街村、贵口村 | 6506.70 | 200.00 | ****340.00 | |
F包 | 博南镇卓潘村、**村 | 10000.00 | 200.00 | ****000.00 | |
合计 | 40000.00 | ****000.00 |
注:1.本项目共分为六个包,投标人可以选择参加任意包或所有包的投标活动,但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授权同一代理人针对本项目办理投标事宜。
2.结算时按照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中标综合单价据实结算。采购单位不接受报价及综合单价高于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及上限综合单价的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全面完成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本项目为农、林、牧、渔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和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项目的技术和服务要求。
3.3****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无行贿犯罪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之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无关联性,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6****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4日至2024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会议室(**县****客运站内25号楼二楼)
方式: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售后不退),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如投标单位选择参加多个包的投标采购活动,则招标文件成本费不重复收取。
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2)附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代理人参加时提供】;
(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注: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售价:¥6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日09点0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3日09点00分(**时间)
地点:****会议室(**县****客运站内25号楼二楼)。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服务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县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森林修复(抚育)项目作业设计》、《**县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森林修复(抚育)项目作业设计》进行施工作业及验收,确保验收合格。
2.合同履行地点:**县。
3.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A包:壹万元整(¥10000.00元);B包:壹万元整(¥10000.00元);C包:壹万元整(¥10000.00元);D包:捌仟元整(¥8000.00元);E包:壹万元整(¥10000.00元);F包:贰万元整(¥20000.00元);本项目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凭证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包号,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保证金账户:
户 名:****
开户银行:******联社营业部(或****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530********21012
联系人:王秋婷 联系电话:133****4160
4.付款方式: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县级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项目通过州级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项目通过省级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中标单位须向采购单位提交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博南镇新光东路30号
联系方式:袁军(138****42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客运站内25号楼
联系方式:闫正(151****56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正
电话:151****5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