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绿化工程(项目名称)/(标段)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基地绿化工程
项目编号:****
本招标****基地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董事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关于建设开源益通**基景观绿化工程的决定》(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标段)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智慧路1号 ;
2.2 项目建设规模: 小型(40000平方米=60亩) ;
2.3 项目工程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2024年9月,2024年12月31前;
2.4工程**投资: /;
2.5 最高投标限价: /;
2.6 设计周期: / ;
2.7招标范围: ****基地全范围(60亩地)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主体资格要求: 应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
3.2 投标人应具备的设计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资质及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 ;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 ;
3.4诚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的经济补偿见A的规定。
4.1未中标人经济补偿(A)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给予经济补偿,招标人不得在本项目及招标人其他项目中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文件。
4.2未中标人经济补偿(B)
本次招标对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按如下方式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名:补偿金元;
第三名:补偿金元;
第四名:补偿金元;
……
招标人支付经济补偿后,有权在本项目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设计、施工、宣传、展示及销售等)免费使用未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文件。如未中标人在投标函中声明放弃补偿金,则招标人不得在本项目中使用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如招标人欲在招标人其他项目中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的,应当征得未中标人的书面同意,并支付合理的使用费。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2024年8月20日8时0分至2024年8月25日8时0分在****经济开发区智慧路1号****(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按成本价500元售出,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5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
5.3潜在投标人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对经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的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9时0分,
递交及开标地点为:****经济开发区智慧路1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1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
地 址:****经济开发区智慧路1号
联 系 人:光先生
电 话:139****9029
电子邮件:****@163.com
7.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协会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