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聚芯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铝壳电池1000万条2#生产线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600MA521EE86Q | 建设单位法人:罗子填 |
陈树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龙岭工业园国道03号(厂房7、8)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铝壳电池1000万条2#生产线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41-C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龙岭工业园国道03号(厂房7、8) |
经度:114.62214 纬度: 23.5969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09-04 |
河环源建〔2018〕3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05-1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 |
10 | 运营单位名称:**** |
****1600MA521EE86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600MA521EE86Q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600MA4UJW7E1T | 竣工时间:2023-10-09 |
2023-10-14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0-13 |
2024-07-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0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thread-97031-1-1.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建成后年产铝壳电池1000万条、软包电池500万条。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验收0.7万条/天。一期已验收2.6万条/天,不生产软包电池。 |
本次验收内容为铝壳电池2#生产线。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配料→涂布、干燥→辊压→分条→制片→卷绕→装配→焊接→烘烤→注液→封口→清洗→分容→检测→喷码→包装出货。 | 实际建设情况:配料、涂布干燥、分条、制片、注液 |
本次验收增加2台搅拌机、2台涂布机、1台分条机、1台制片机、1台注液机设备,对应进行相关设备的生产工艺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涂布干燥、注液、喷码废气:1套NMP废气收集回收系统、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配料废气:1套布袋除尘处理设施。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合理布置、设备进行减振、降噪处理、加强设备维护、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 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废滤芯统一收集后交由废物回收机构回收;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产生的废电解液包装桶、废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NMP冷凝系统回收产生的NMP废液统一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1)涂布干燥、注液废气依托一期工程,新增一套NMP废气收集回收系统,对一期工程的“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升级改造为“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同时将喷码废气引进该处理设施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2 2)配料废气处理依托一期工程的1套布袋除尘处理设施;排气筒编号:DA001。 噪声:低噪声设备,通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设备经厂房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 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和废滤芯交由**市金****公司回收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活性炭、废抹布等危险废物交由**市****公司回收处置;NMP废液交由供应商(纳驰****公司)回收利用,废电解液桶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 |
1)“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改“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根据《关于印发**省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号)要求,指导企业使用适宜高效的治理技术,涉VOCs重点行业**、改建和扩建项目不推荐使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等低效治理设施,已建项目逐步淘汰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治理设施。因此本项目使用的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更优于环评推荐方式。 2)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电解液在豁免清单内,且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6.1a)“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或者在产生点经过修复和加工后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并且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可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项目产生的废电解液桶收集交由原供应商(****)回收利用,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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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0038 | 0.026 | 0 | 0 | 0.004 | 0.004 | / |
0 | 0.4226 | 0.733 | 0 | 0 | 0.423 | 0.423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NMP废气收集回收系统、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VOCs排放浓度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表2排气筒VOCs(Ⅱ时段)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2 | 布袋除尘处理设施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已建设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加强设备维护、建筑隔声、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已建设 | 已建成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废边角料、废滤芯统一收集后交由废物回收机构回收;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产生的废电解液包装桶、废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NMP冷凝系统回收产生的NMP废液统一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 | 废边角料和废滤芯交由**市金****公司回收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活性炭、废抹布等危险废物交由**市****公司回收处置;NMP废液交由供应商(纳驰****公司)回收利用,废电解液桶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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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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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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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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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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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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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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