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安棚化工专业园区热电联产工程(近期工程1#锅炉及其配套设施)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264466G | 建设单位法人:任江鱼 |
高昊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化工产业聚集区淮能大道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桐****园区热电联产工程(近期工程1#锅炉及其配套设施)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7-火力发电;热电联产(均含掺烧生活垃圾发电、掺烧污泥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2-D4412-热电联产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化工产业聚集区淮能大道1号 |
经度:113.18017 纬度: 32.5633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6-11-03 |
豫环审〔2016〕36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7242 |
9389.6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264466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洁泓****公司 |
****1303MA3X488151 | 验收监测单位:**洁泓****公司 |
****1303MA3X488151 | 竣工时间:2024-01-07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0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712Q7Zwx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30MW/h | 实际建设情况:30MW/h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煤-粉碎-锅炉-蒸汽/发电 | 实际建设情况:煤-粉碎-锅炉-蒸汽/发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化学处理废水经中和处理后用于输煤冲洗用水、除灰渣用水、脱硫工艺用水及车间冲洗用水等;循环冷却塔排水用于脱硫工艺用水;脱硫废水经脱硫废水处理系统(“三联箱”工艺,中和、絮凝沉淀、澄清、pH 调节)处理后回用于煤场喷洒、除渣用水;锅炉排污水用于脱硫工艺用水;含煤废水经煤水处理装置(煤水澄清池)处理后回用于 储煤与输煤系统。经煤水澄清池澄清后,上清液回用,底部煤屑定期挖出返回煤堆;含油废水用于煤场喷洒用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处理厂;锅炉酸洗废****园区污水处理厂。烟气采用炉内脱硫+低氮燃烧+SCR脱硝+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湿式静电除尘后,经1根高180m集束烟囱排放;转运站、碎煤机室、除氧煤仓间各落料点设有布袋除尘器;灰库库顶、渣仓顶设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排放;进出车辆轮胎冲洗、道路清扫、路面定时洒水;噪声采用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等;炉渣灰、脱硫石膏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废催化剂交厂家回收;废润滑油、树脂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化学水处理系统废水、循环冷却塔排水一部分经多介质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后进入1#回用水池(170m3),用于脱硫用水、煤场喷淋、绿化、循环池补水;另一部分经软化加药+多介质过滤+超滤+离子交换+反渗透处理后进入2#回用水池(210m3),用于化水车间原水池补水;脱硫废水经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多效蒸发工艺 ”)处理后回用于煤场喷洒、除渣用水;锅炉排污水收集后进入化水沉淀池补水;输煤系统冲洗水:经煤水处理装置(煤水澄清池)处理后 回用于储煤与输煤系统。经煤水澄清池澄清后,上清液回用,底部煤屑定期挖出返回煤堆;运煤车辆冲洗水:运煤车辆经洗轮机冲洗后经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沉渣定期挖出返回煤堆;含油废水收集后用作煤场喷洒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处理厂;锅炉酸洗废水集中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锅炉烟气经炉内脱硫+低氮燃烧+SNCR-SCR脱硝+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湿式静电除尘后,经1根高180m集束烟囱排放;转运站、碎煤机室、除氧煤仓间各落料点设有布袋除尘器;灰库库顶、渣仓顶设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排放;进出车辆轮胎冲洗、道路清扫、路面定时洒水等。噪声采用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等;炉渣灰、脱硫石膏收****商贸有限公司;生活垃圾、废水处理污泥交环卫部门;废催化剂交厂家回收;废润滑油、树脂交**五****公司位处理; |
根据厂内建设时实际需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等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编制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设置消防水池、事故水池等风险防范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2022年9月委托编制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了演练,于2022年10月31日进行了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411300-2022-134;企业在化水车间、废水处理车间、氨罐区、柴油罐区 、酸碱罐区等重点区域进行了防渗措施;在氨罐、柴油罐、酸碱罐周围设置有围堰;设置综**池(储存工业冷却水及消防用水,1000m3),事故水池(1000m3),脱硫浆液事故池(250m3),变压器周边设置有事故油污池(56m3),防止特殊情况下污染泄漏。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4920 | 0 | 0 | 0 | 4920 | 4920 | |
0 | 0.246 | 0 | 0 | 0 | 0.246 | 0.246 | |
0 | 0.0246 | 0 | 0 | 0 | 0.025 | 0.025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1.08 | 0 | 0 | 0 | 0 | / |
0 | 0 | 32.4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循环冷却塔排水多介质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 | 不外排,无标准 | 循环冷却塔排水多介质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 | 不外排,未检测 | |
2 | 化学水处理系统废水多介质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软化加药+多介质过滤+超滤+离子交换+反渗透处理 | 不外排,无标准 | 化学水处理系统废水多介质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软化加药+多介质过滤+超滤+离子交换+反渗透处理 | 不外排,未检测 | |
3 | 脱硫废水沉淀池、多效蒸发系统 | 不外排,无标准 | 脱硫废水沉淀池、多效蒸发系统 | 不外排,未检测 | |
4 | 含煤废水沉淀池 | 不外排,无标准 | 含煤废水沉淀池 | 不外排,未检测 | |
5 | 生活污水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 | 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再处理 | 达标排放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锅炉燃烧低氮燃烧+炉内脱硫+SCR脱硝+布袋除尘+石灰-石膏湿法脱硫+湿式静电除尘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省 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424-2017)及《2014-2020年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豫发改能源[2014]1843号) | 锅炉燃烧低氮燃烧+炉内脱硫+SNCR-SCR脱硝+布袋除尘+石灰-石膏湿法脱硫+湿式静电除尘 | 达标排放 | |
2 | 转运站、碎煤机室、除氧煤仓间袋式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 转运站、碎煤机室、除氧煤仓间袋式除尘器 | 达标排放 | |
3 | 无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厂内道路硬化、车间封闭、绿化、定时洒水等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 | 无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厂内道路硬化、车间封闭、绿化、定时洒水等 | 达标排放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设备减震、隔声、距离衰减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4类标准 | 设备减震、隔声、距离衰减等 | 达标排放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重点区域防渗 | 罐区、化水车间等重点区域防渗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一般固废间、危废暂存间各10平方米 | 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18m2),危废暂存间(18m2)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设置事故水池、消防水池等 | 在氨罐、柴油罐、酸碱罐周围设置有围堰;设置综**池(储存工业冷却水及消防用水,1000m3),事故水池(1000m3),脱硫浆液事故池(250m3),变压器周边设置有事故油污池(56m3)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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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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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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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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