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就****数智化病理服务体系建设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名称)ZCB[2024]40-26H(项目编号)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数智化病理服务体系建设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身份证、代理授权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能够完成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
三、采购需求:
根据数智化病理服务体系建设要求,新增全钢连体通风柜、矮柜、木隔断、防火门、开门洞等,详见附件8。
四、价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完成本合同价格已包含本项目所需的货物、材料、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验收、保修等一切费用。
2.投标人需详细阅读招标人提供的询价文件资料,如需说明之处,请在报价书中列明。
3.付款办法:本项目无预付款,凭全部相关货物及服务交付使用,经采购方验收通过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结算总金额。
五、服务期限及地点:
1.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服务地点:****。
六、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应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1-8)等以及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委托他人参与报价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提交方式:以上资料经签字、盖章后,密封送至招标人处(一式两份)。
七、提交的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13日10时00分起至2024年8月19日11时00分止,(每天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招标办领取询价文件和相关资料,节假日除外)。
八、开标的时间以及地点
本项目开标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进行;
开标地点: ****门诊六楼会议室。
九、公告
本次****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十、其它要求
1.招标成交原则:服务满足采购方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者中标;在报价相同的情况下,将由招标人综合评审确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成交后不允许分包及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服务及相关成果的验收标准及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于送货安装前3日内联系使用科室负责人,共同确认好送货安装时间,并按照采购需求分批安装,凭使用科室签字确认后,经采购方验收后为合格。
4.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采购方的管理制度,不得影响院内的正常诊疗活动。
5.成交供应商派遣人员与采购方不构成劳动关系,成交供应商派遣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受到伤害产生的赔偿责任与采购方无关,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义务。
6.成交供应商做到文明作业,对作业过程的垃圾做到随产随清。不得将作业垃圾丢至院内及院外附近,****管理局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处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7.此次采购项目单项报价及总报价(63870.00元)均不得超过拦标价。
招标人:****
地址:**县古夫镇香溪大道23号
联系人:贾代琴
电话: 0717-****198
邮政编码: 443700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 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