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资交告字[2024]163号
****政府批准,******局委托**回族自****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海地(G)[2024]-2号 | ******社区,****检察院、南为商铺、西为**路、北为**县四小 | 47420平方米(合71.13亩) |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类建筑面积不得小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不得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 | 1< R ≤2 | JM≤30 | L≥35 | 净地 | 零售商业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8,535.6 | 8,535.6 | 2024年09月03日09时00分 | 2024年09月11日16时30分 | 2024年09月13日09时30分 |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公共**交易平台自然**要素交易市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系统https://nxys.****.org(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交易中心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的同时,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联合申请竞买。
海地(G)[2024]-2号宗地属房地产开发用地,参加竞买的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自治区外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且在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s://nxys.****.org查阅下载,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1.****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辖区******幼儿园规划建设及货币化统筹配建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卫正办规发[2022]7号)规定:“**城镇住宅小区居住人口规模在1500人以****幼儿园****幼儿园)能够解决学前教育需求的,开发建设单位****,应以货币化方式将配建费用地取得土地使用权时一并缴入县级国库,****幼儿园建设”,为****幼儿园**,提高幼儿办学质量,竞得人在取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需向县级国库缴纳建设约1980****幼儿园的建设成本(原则上每平方米不高于3000元)。2.为促进土地高效利用,依据宁党办〔2015〕2号文件要求,竞得人在取得上述宗地土地使用权,签订《成交确认书》10日内,须按照2万元/亩的标准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项目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建设局、自然**局共同认定,退还50%的履约保证金,项目按期竣工验收后,退还剩余部分。因单位自身原因,项目未按期开、竣工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出让价款缴纳方式,并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3.该宗地出让起始价、成交价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中心******局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市**区**中路51号**回族自****服务中心;
联系人:戴女士、吴女士;联系电话:0951-****025、****023。
2.出让人地址:**县******局;
联系人:陈凤霞;
联系电话:0955-****498。
3.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包括介质数字证书和移动数字证书,通过进入交易系统https://nxys.****.org,点击登录/注册办理。
******局 | **回族自****服务中心 |
2024年0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