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发改法规〔2024〕64号
发布日期:2024/08/14 09:25
****改革局:
《****改革局关于500kV惠历变杨柳寨光伏项目送出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核准的请示》(建发改发〔2024〕1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能源局对该项目的审核意见,经研究,现就500kV惠历变杨柳寨光伏项目送出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项目(项目代码:****)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500kV惠历变杨柳寨光伏项目送出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项目已纳入《**州绿色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杨柳寨光伏发电项目为**州“风光储”****基地第一批次项目,项目建设对于促进**州清洁能源发展、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增加电力供应能力具有重要意义。该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240兆瓦,年均上网电量约3.1968亿千瓦时,**1座220千伏升压站,升压站**1回220千伏线路接入500千伏惠历变。为保证杨柳寨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力的送出,有必要**500kV惠历变杨柳寨光伏项目送出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址及项目单位
项目建设地址:500****电站站址位于****村委会****小组。
项目单位:****。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期在原500千伏惠历变内扩建1个220千伏出线间隔。
四、项目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70万元。
五、项目已取得所需支持性文件
(一)500kV惠历变杨柳寨光伏项目送出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申请报告。
(二)500kV惠历变杨柳寨光伏项目送出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评审意见。
******局出具《******局关于500kV惠历变杨柳寨光伏项目送出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手续的情况说明》。
(四)该项目无需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的情况说明。
****能源局以《****能源局关于500kV惠历变杨柳寨光伏项目送出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的审核意见》(红能源电力〔2024〕9号)同意建设500kV惠历变杨柳寨光伏项目送出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项目。
(六)该项目已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核查表(试行)。
六、其他要求
(一)项目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重要设备、材料未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标准,请依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依法依规办理。其他建设内容如有符合招标事项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若已审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发生改变,应及时报告说明原因,并重新办理招投标手续。
(二)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三)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州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四)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云政规〔2023〕2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州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五)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现行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程规范要求,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相关手续,在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批准文件后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六)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为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提出延期申请,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请按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
****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