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专家库人才,根据2023年《****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和《****财政厅关于2024年度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入库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市2024****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选聘专家报名时间:8月16日-9月16日
续聘专家信息更新校验时间:8月16日-9月16日
选续聘专家考试时间:10月10日-10月23日每天开设三场考试:9:30-11:00、15:00-16:30、19:00-20:30
二、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选聘专家
1.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申报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4.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要求,熟知申请评审专业技术及相关市场情况;
5.年龄不超过68周岁,身体健康,能够独立承担评审工作;
6.熟悉计算机操作,能够独立使用计算机完成评审工作;
7.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四)项情形;
8.未被****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9.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
对评审专家数量较少的专业,第3项规定“工作满8年”的条件,取得博士学位或者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可以放宽到4年,取得硕士学位或者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可以放宽到6年;第5项规定“年龄不超过68周岁”的条件可以放宽到“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具有同等专业水平是指未达到专业技术职称条件,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申请成为评审专家时,应当提供与专业技术职称相关的个人研究或工作成就简况(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发明创造等)的有效证明材料,且由所在单位或行业组织进行书面推荐。
(二)续聘专家
聘期在2024年8月1日-2025年7月31日到期的;满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且符合《****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三、申请人报名程序及应提交的材料
(一)网上填报
符合条件的选聘人员可登录“****政府采购网”,先点击右上角“评审专家”中的“注册”标识进行注册,再登录进入系统;续聘专家可直接登录。登录后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其中“工作简历”必须填写完整,并保持时间的连续性),提交入库申请。
按属地管理原则,工作单位所在地(非在职的按实际居住地)在**县、**区、**市、**市范围的符合条件的专家,资料送达地填相**(市)、区财政局;工作单位所在地(非在职的按实际居住地)在市区范围其他地方的符合条件的专家,资料送达地填“****”。
(二)初审确认
网上提交入库申请后,选聘专家须在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到所在地指定地点现场初审:
1.本人签署并单位盖章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表》(附件1,注:需粘贴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在职人员须加盖单位公章,退****管理部门公章);
2.本人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已签署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承诺书》(附件2);
4.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同等专业水平推荐函》(附件3)及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
5.资质证书或其他认为可证明同等专业水平的相关材料的图片或扫描件(如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信用证明或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证明;
7.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工作单位为代理机构的在职人员(非专职人员),需将工作单位的纸质证明材料一****财政局。
网上提交入库申请后,续聘专家的工作单位、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需要申请回避的情况等四个方面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在报名时间内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所在地指定地点现场审核。续聘专家以上四方面信息无变化的,只须在网上填报并提交即可,不需要到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地点:
****:****政府第二办公楼四楼483、480、479办公室;联系电话****6336、****6344。
****财政局:**县望仙东路商务写字楼九楼916办公室;联系电话****5291。
****财政局:****中心主楼三楼354办公室;联系电话****1061。
****财政局:****中心附四栋6113办公室;联系电话****1092。
附件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同等专业水平推荐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