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奉山、****公司库区漂浮物无公害处理项目
公开比选公告
(比选编号:****)
本项目现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公开比选。
一、比选人及业主单位
1.比选人:****
2.业主单位:共2家,分别为:****高****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项目由比选人作为代表进行公开比选,中选人需与各业主单位签订合同。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高奉山、****公司库区漂浮物无公害处理项目。
2.项目地点:**省******公司)、**省******公司)。
3.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一年。
4.项目内容:
(1)漂浮物消杀:对打捞上的漂浮物进行消杀处理。
(2)漂浮物运输及处理:将经过消杀处理后的漂浮物运输,并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5.项目清运要求:
(1)漂浮****电**池漂浮物的打捞,****电站通知后,清运车辆须一小时内到达现场,配合电厂进行前池漂浮物的打捞并负责漂浮物装车及转运工作。
(2)漂浮物清运单位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漂浮物。如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对漂浮物进行处理而被相关单位检查受到处罚,由固废清运单位负责。
(3)对漂浮物进行分类、分拣、中转、堆存、运输等应满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地方环保、城建等监管部门的要求。
(4)对打捞上岸的动物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妥善掩埋;不允许对打捞的库区漂浮物在项目业主厂区周边进行分类、分拣、分解及处理。
5.发包方式:全费用综合单价承包。
6.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已落实。
7.中选人确定标准: 详见比选文件 。
三、比选范围(合同段划分): 2个合同段。
合同段一:****公司库区漂浮物无公害处理项目;
合同段二:****公司库区漂浮物无公害处理项目。
四、现场踏勘:不组织,由比选申请人自行决定是否踏勘。
五、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比选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址:http://www.****.cn;比选申请人需附网站查询截图);
(3)比选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比选申请人需附网站查询截图)。
2.业绩要求:近 3 年,应至少有 1 个类似漂浮物处置或处理业绩(要求提供合同第一页和签字页,否则不予采纳)。
3.财务要求:比选申请人应提交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其中现金流量表列示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大于该项****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司视情况提供最近一个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4.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公司一致的社保证明。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六、报名时间及要求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的潜在申请人,于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16日17:00前,登陆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com)报名并下载比选文件,比选人不提供比选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七、比选保证金:
1. 比选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2. 比选保证金须按照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规定进行缴纳、退还。
八、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比选时间):2024年8月23日上午10:00时。
2.递交地点:**市**区人民南路三段2号汇日.****广场1栋22楼05号。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九、比选公告发布媒介
本比选公告的发布媒介为:
****集团****公司官网(www.****.cn)、
******公司官网(www.****.cn)、
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com)。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
地 址:**市**区人民南路三段2号 汇日●****广场1栋22楼05号
联 系 人(商务部分):王先生
联系电话:028-****0546
联 系 人(技术部分):田先生(高奉山)、何先生(百花滩)
联系电话:139****6190、135****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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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