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24年8月14日-2024年8月20日(5个工作日,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8-****794、12369、****823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区金**15幢4****中心办事大厅工程建设综合窗口6
邮政编码:36505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1 | **品冠食品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 **省**市**区金富路475号6#厂房3栋一层现有厂房 | **** | 益思渠(**)****公司 | 租用**省**市**区金富路475号6#厂房3栋一层现有厂房,建设**品冠食品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租用厂房建筑面积约1900m2,总投资300万元,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豆干1200吨。 | 一、废水: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园区市政管网****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拟在电加热油炸锅工段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罩收集油烟通过管道进入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防护距离为50m,防护距离区域内不得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噪声: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定期由具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回收单位回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