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梗丝干燥、叶丝干燥等设备冷凝水集中回收装置改造(项目编号: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4年08月06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不含税):436725.66 元
税率:13%
投标总报价(含税):493500.00 元
质保期:24个月
响应时间:质保期内,若投标产品发生损坏或故障,中标方在4小时内响应到现场并维修。
民营中小微企业:是
备注: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市华星****公司;
投标总报价(不含税):439900.00 元
税率:13%
投标总报价(含税):497087.00 元
质保期:24个月
响应时间:质保期内,若投标产品发生损坏或故障,中标方在8小时内响应到现场并维修。
民营中小微企业:是
备注:交货时间及工期:合同生效后,我方开始备货,备货期30天,备货期满后自招标人通知我方开始维修改造之日起10日内完成维修改造。5日内完成调试,满足生产条件。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期截止时间在法定休息日的应顺延至首个工作日),中标候选人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8月19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0****5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