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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大岗镇三八**产业机耕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政府:
你单位报送《关于**县大岗镇三八**产业机耕桥项目立项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改善交通流通状况,提升地区的交通运输能力,同意**县大岗镇三八**产业机耕桥项目。(**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6-441224-20-01-454254)。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县大岗镇三八**秀林段。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从河对岸现状沥青路起,止于349省道,本次工程拟在现有河道上**设宽7米钢筋混凝土桥梁一座桥梁一座,该段**道路路线与现状土路走向基本一致,运用现状土路充当路床。该段道路全长111.18m,其中旧路改建长52.96m,桥梁范围长45m,其余范围用搭板进行连接。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99.7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1.39万元、设计费5.39万元、监理费3.95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2023年**市、**市级乡村**驻镇帮镇扶村产业项目资金。
五、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的有关规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
六、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此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投资额进行限额设计,不得超规模建设。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接文后,请按《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肇府规〔2023〕10号)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开工前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九、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自审批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
附:**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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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县财政局 县审计局 县住建局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