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08-13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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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元 人民币 | |||||||||||||||||||||||||||||||||||||||||||||||||||||||||||||||||||||||||||||||||||||||||||||||||||||||||||||||||||||||||||||||||||||||||||||||||||||||||||||||||||||||||||||||||||||||||||||||||||||||||||||||||||||||||||||||||||||||||||||||||||||||||||||||||||||||||||||||||||||||||||||||||||||||||||||||||||||||||||||||||||||||||||||||||||||||||||||||||||||||||||||||||||||||||||||||||||||||||||||||||||||||||||||||||||||||||||||||||||||||||||||||||||||||||||||||||||||||||||||||||||||||||||||||||||||||||||||||||||||||||||||||||||||||||||||||||||||||||||||||||||||||||||||||||||||||||||||||||||||||||||||||||||||||||||||||||||||||||||||||||||||||||||||||||||||||||||||||||||||||||||||||||||||||||||||||||||||||||||||||||||||||||||||||||||||||||||||||||||||||||||||||||||||||||||||||||||||||||||||||||||||||||||||||||||||||||||||||||||||||||||||||||||||||||||||||||||||||||||||||||||||||||||||||||||||||||||||||||||||||||||||||||||||||||
最低评标价法 | |||||||||||||||||||||||||||||||||||||||||||||||||||||||||||||||||||||||||||||||||||||||||||||||||||||||||||||||||||||||||||||||||||||||||||||||||||||||||||||||||||||||||||||||||||||||||||||||||||||||||||||||||||||||||||||||||||||||||||||||||||||||||||||||||||||||||||||||||||||||||||||||||||||||||||||||||||||||||||||||||||||||||||||||||||||||||||||||||||||||||||||||||||||||||||||||||||||||||||||||||||||||||||||||||||||||||||||||||||||||||||||||||||||||||||||||||||||||||||||||||||||||||||||||||||||||||||||||||||||||||||||||||||||||||||||||||||||||||||||||||||||||||||||||||||||||||||||||||||||||||||||||||||||||||||||||||||||||||||||||||||||||||||||||||||||||||||||||||||||||||||||||||||||||||||||||||||||||||||||||||||||||||||||||||||||||||||||||||||||||||||||||||||||||||||||||||||||||||||||||||||||||||||||||||||||||||||||||||||||||||||||||||||||||||||||||||||||||||||||||||||||||||||||||||||||||||||||||||||||||||||||||||||||||||
**县电动汽车示范性集中式 ****电站建设项目 二标段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招标人:**** 代理机构:**** 编制日期:二〇二四年八月 下载招标文件的编制委托与批准 目 录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电动汽车示****电站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县电动汽车示****电站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2.4建设地点:**县北二环**路交叉口南。 2.5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10433.39平方米(约合15.65亩),建设内容主要为**330个停车位(其中200个120KW一桩双枪充电停车位,130个普通停车位),充电车棚,给排水、供配电、智能化、绿化以及其他配套设施。 2.6项目总投资:约1748.00万元。 2.7招标范围: 第二标段:本项目总承包范围内全过程监理服务(含缺陷责任期)。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二标段:**县电动汽车示****电站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内全过程监理服务(含缺陷责任期)。 2.8计划工期: 第二标段:同施工周期及缺陷责任期。 2.9质量要求:合格,具体要求如下: 监理要求的质量标准: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成,达到国家和省市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3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注册于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 2024年 1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缴纳3个月的社保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 3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3.3.3 社保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委托代理人等所有项目主要人员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 2024年 1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缴纳3个月的社保证明(以上人员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新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3.4本次招标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信誉要求: 3.6.1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单位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经查询有以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2投标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声明函)。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cn/)投标人信息查询网页截图,****公司信息及股东信息,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注册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并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请投标人时刻关****交易中心****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9月3日9时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接受;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 40分钟,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项目的投标。) 5.5投标人须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原则。 5.7本项目中标方须缴纳10%履约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城尉州大道中段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5166 代理机构:**** 地址:****示范区西郊乡三间房街道108号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0371-****3666 监督部门:****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2688,0371-****006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监理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项目监督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本项目工程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本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和监理目标1.3.1 本工程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工程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工程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承包方式实行固定价格合同,中标人应尽快组织人员进驻现场,公正的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帮助建设单位实现预定目标。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资质条件。 (1)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服务质量1.5.1 监理单位要在中华人民**国目前所发行的法律、****政府规章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监理工作,认真履行监理工作的责任和权力。 1.5.2 按照“四控、两管、一协调”的要求,认真对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等提出审核意见,并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 1.5.3 做好二十四小时旁站监理,合理、公开、公正的行使权利,经招标人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等; 1.5.4 行使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方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操作规程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有权通知承建方整改、返工、直至停工; 1.5.5 ****监理部成员专业应齐全且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尽职尽责,认真、勤奋工作。 1.5.6 监理部工作人员应出具全日制上岗保证书。 1.6 服务要求1.6.1 监理过程中,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参与质保、安保备案人员不经建设方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随意更换的,建设方将中止与监理方的合同;建设方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发现不合格的监理人员,监理方应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予以更换。 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7.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8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9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1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2.2 踏勘现场2.2.1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对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2.2.3 投标人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2.2.4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2.3 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2.4 分包不允许分包。 2.5 偏离不允许偏离。 2.6 招标文件2.6.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 招标公告; (2) 投标人须知; (3) 评标办法; (4) 定标方案; (5) 合同条款; (6) 技术要求; (7) 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2.7 款和第 2.8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7 招标文件的澄清2.7.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7.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7.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8 招标文件的修改2.8.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以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8.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9 投标文件2.9.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9.2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授权委托书; (4) 投标保证金; (5) 监理大纲; (6) 资格审查资料; (7) 项目管理机构; (8) 其他材料。 3.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报价。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情况,结合市场行情,以及本工程实际情况和企业自身实力,自主合理报价。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监理期间的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及3个月以内工期延误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风险并计入报价。 3.1 投标有效期3.1.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1.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 3.2 投标保证金3.2.1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2.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2.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公示期满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退还。 3.2.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3)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金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资格审查资料3.3.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无行贿证明、信用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等材料的扫描件。 3.3.2 “近年财务状况”****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或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5 投标文件的编制3.5.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3.5.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3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签字、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 3.7 投标文件的递交3.7.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3.7.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7.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3.7.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3.8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8.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3.9 开标3.9.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9.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自行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间为40分钟。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项目的投标。 4.开标程序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 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2.解密时间结束后5分钟质疑时间,无投标人提出异议,开标结束。 4.1 评标委员会4.1.1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及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4.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4.4 合同授予 4.5 定标方式 4.6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4.7 履约担保(如有)4.7.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4.7.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4.7.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8 签订合同4.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4.9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4.9.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 ****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4.9.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5.纪律和监督 5.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5.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5.3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5.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5.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一部分)初步评审
本次评标采用“合格制”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1.评标准备1.1****委员会 1.1.1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委员会。 1.1.2 ****委员会****委员会组长。 2.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技术标评审 2.2.1 监理大纲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 合理低价评审 2.3.1 推荐定标候选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 项、第2.1.2项、第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并对每一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审结论,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无单位盖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5)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6)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7)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的; (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9)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技术标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1 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监理大纲评审,并对每一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审结论,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3 合理低价评审 3.3.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3.1 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合理低价评审,推荐定标候选人。 3.3.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5 书面决议 3.5.1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①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②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应当举手表决,同时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 3.5.2 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①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②集体讨论; ③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④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6 评标结果 3.6.1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出具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一定数量不标明排序的定标候选人。 3.6.2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对评审结果(定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3.6.3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第四章 定标方案 1.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方案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1)《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2)《****办公厅****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 (4)《**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 (5)本项目招标文件; (6****委员会推荐的合格定标候选人名单; (7)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定标原则遵循公开透明、择优竞价、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不能按时定标的,通过**县公共**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招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照法****委员会进行复审,并形成复审报告。招标人****委员会评审结果。 3.定标方法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定标因素的定标候选人中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4.定标委员会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3人及以上单数,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负责项目且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 定标委员会负责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委员会独立完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5.核查内容 (1)信用信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为准)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2)受贿行贿情况:2021年1月1日以来无受贿、行贿犯罪记录(核查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和诚信记录不良行为(核查网站:**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cn/),存在受贿、行贿和不良行为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4)履约能力: ①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财务状况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②项目总监注册证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③社保证明:项目总监、项目人员、委托代理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④企业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⑤企业信用状况:投标人近三年已完成项目按期完工情况、人员配置履约情况、建设方出具的履约情况及其违法违规情况证明。 (5)拟派团队资信实力:项目总监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资料员、见证员、安全员证书。 注:以上核查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6)价格:定标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报价高低、不平衡报价有异议的,要求定标候选人提供报价分析的情况说明,定标委员会通过调查或咨询方式,确认报价合理、符合市场行情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7)方案:项目管理机构、保证旁站监理措施、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工期控制的措施和方法、投资控制的措施和方法、文明、安全管理的措施和方法、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的措施和方法、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监理部投入的检测设备、仪器、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的监理大纲科学性、完整性、合理性、先进性、针对性、是否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和服务承诺内容进行核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注:以上核查内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定标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完成后出具核查报告,核查内容不得设置不合理限制和隐形壁垒。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核查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核查的依据,不得在定标过程中随意新增定标资格条件和要求。 定标委员会严格履行定标环节核查责任,经核查发现定标候选人确有问题的,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及**县公管办,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6.定标程序 本项目定标地点****交易中心,定标委员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定标: (1)定标候选人随机选取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 定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可以到现场参加定标会议,并按照评标报告中的入围顺序让其随机选取(摇号机)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未到现场参加定标会议的定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不得否决其定标候选人资格,将由现场监督部门人员通过随机选取(摇号机)代表其各自号码的代码球。 注:现场参加定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委员会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及身份证原件,经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会场。 未派人员参加定标会议的定标候选人可以向邮箱(****@163.com)发送选取代码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一),未发送或逾期发送邮件的定标候选人视同认可随机选取结果。 (2)随机选取中标候选人 定标委员会将定标候选人所对应的代码球放入选取箱(摇号机),从中随机选取 1 个代码球,随机选取的代码球所对应的定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定标委员会将定标候选人对应的代码球确定和选取结果进行记录,****委员会和监督部门进行签字确认。 7.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合格的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择优因素、定标程序及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总监理工程师信息等内容。 招标人在定标结束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总监理工程师信息、核查等内容。 (1)随机选取的中标人候选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后即确定为中标人,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2)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在已入围的定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取确定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剩余定标候选人数量少于 2 家(不含 2 家)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对中标人以资金、技术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的,招标人应当移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附件一:选取代码球委托书 选取代码球委托书 致:**** 关于贵单位于 年 月 日****交易中心举办的“**县电动汽车示****电站建设项目(第 标段)定标会议”,我单位已收悉相关通知。因我单位当天无法准时参会,现委托本项目在场监督部门人员随机选取代表我单位的代码球,我单位对选取结果予以认可。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定标候选人名称: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合同条款 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具体相关事宜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约定。 第六章 技术要求 1.本项目工程监理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工程建设监理规程》。 2.招标文件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有冲突时,以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注:以上规范、标准,如有更新,以最新版为准。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第 标段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监理大纲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其他材料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第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投标报价(以工程**费竣工审计结算价为计费基数)小写: ,(大写: ),工期 ,质量要求达到 ,总监理工程师 ,注册号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我方已按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按施工具体情况分布监理人员,并承诺在施工期间均有监理人员到场监理。 (5)我方承诺在我方中标后足额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第 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 注: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四、投标保证金 1、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转账凭证、开****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投标保函证明材料。
注: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无行贿证明、信用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等材料的扫描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近年财务状况”****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或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人员包含但不限于: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见证员、监理员。 其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执业证(或注册证书)或上岗证书等扫描件。
(一)“硬件特征码一致”承诺 我公司承诺: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特此承诺!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名称) 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 系 电 话: 承诺人(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三)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四)履职尽责承诺 包含但不限于:各关键岗位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见证员、监理员]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 (五)其他实质性承诺 包含但不限于:针对本项目有为监理过程中及保修期内的服务承诺;其他实质性承诺。 (六)应附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投标单位认为应该提供材料的扫描件 附件1: 表1:投标人基本信息表
表2:项目管理人员情况表
表3:企业业绩
注:附件1(表1、表2、表3)仅便于后期公示制作,不参与评审。****公司投标文件内所附内容填写,若与投标文件内所附内容不一致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