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名称 | 一辆涉案五菱牌客货车 | |||||||
拍卖项目编号 | **** | 拍卖机构 | ****拍卖行****公司) | |||||
公示起始日期 | 2024年8月12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4年8月25日 | |||||
标的所在地区 | ****市**区 | |||||||
一、委托人承诺 | ||||||||
本委托人现****拍卖行****公司)在中拍平台(http://paimai.****.cn)对一辆机动车进行公开拍卖。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转让方简况 | ||||||||
委托人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局****分局 | ||||||
注册地(住所) | ****市**区**山路丽子园北街 | |||||||
负责人 | 杨建仁 | |||||||
****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关于处置涉案车辆的请示文件 | ||||||
三、拍卖标的简况 | ||||||||
一辆涉案机动车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诺资产(旧货)****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7月15日。 | |||||||
拍卖标的对应 评估值 | 一辆涉案机动车 ①宁AF500Z五菱牌轻型普通货车,评估值:3086元 | |||||||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
拍卖条件 | 拍卖底价 | 一辆涉案机动车 ①宁AF500Z五菱牌轻型普通货车,起拍价:3100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按双方《竞买协议》的约定执行。 | |||||||
竞买注意事项 | 1、本次拍卖所有标的依据现状进行拍卖,拍卖车辆不含车辆号牌,拍卖人提供的有关标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拍卖人不对标的存在的权利及质量瑕疵、使用性、安全性、文字表述差异等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各竞买人须自行查看和甄别车辆现实状况及相关资料。车辆现状包括车辆的外观、内饰、电子系统、机械系统已经存在及委托人和拍卖人尚不了解的故障及安全隐患。竞买人应价、加价和成交都表明完全接受该车现状并自愿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一切风险、后果和责任。 2、****管理部门对车辆入籍条件有不同规定,办理转籍的车辆请买受人自行详细了解转入地的车辆要求的条件和管理政策,****管理所不接收为由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 3、待买受人将全部款项结清后,拍卖人负责办理成交车辆的过户手续,买受人须交纳500元/辆的车辆过户代办费,295元/辆脱审费、3%车辆过户税费、车辆保险费及欠缴车船使用税、车辆变更颜色、补领证件所产生的费用、违章罚款及扣分等由买受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交纳。依据委托方要求,拍卖车辆在办理完过户手续及保险等的变更手续后,买受人方可提车,具****管理部门办理时间为准。 4、因买受人原因致使拍卖人无法在拍卖会后7个工作日内(不含拍卖当日)办理完成车辆转移登记手续,买受人须按逾期天数及罚金标准(200元/每日每辆车)计算缴纳违约金(逾期天数以登记证转移登记日期为准)。 5、本次拍卖车辆左前门有碰撞,车门有轻微凹陷,左后尾箱有轻微碰撞。后两轮锅圈有更换,车厢锈迹严重,内饰比较陈旧,车辆后侧车灯破损。发动机故障灯亮,前挡风玻璃有裂痕,前保险杠破损,车辆技术状况较差。 拍卖成交后维修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标的的相关权利方如发现所签署的法律文书有打印校对等错误和纰漏,请及时通知拍卖人更正,否则该错误和纰漏部分无效。 | |||||||
竞买条件 |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应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自然人身份证;(3)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交纳保证金的凭据;(5)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一辆涉案机动车 宁AF500Z五菱牌轻型普通货车,保证金:2000元 | |||||||
交纳时间 | 2024年8月23日17时前交纳(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未成交的竞买人在拍卖会结束后由拍卖人全额无息原路退还。 | |||||||
交纳账户名称 | ****拍卖行****公司) | |||||||
开户行 | ****公司民生支行 | |||||||
交纳账号 | 110********0025813 | |||||||
五、拍卖交易信息 | ||||||||
拍卖交易 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拍卖交易说明 | 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
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
展示时间 | 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3日(9时-17时) | |||||||
展示地点 | **市**区 | |||||||
拍卖时间 | 2024年8月26日10时 | |||||||
拍卖网址 | 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 | |||||||
拍卖公告发布 媒体 | 中国商报网、**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 | |||||||
拍卖机构 | 拍卖机构 | ****拍卖行****公司)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李经理 | 联系电话 | 138****1215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史经理 | 联系电话 | 151****4193 | |||||
重要提示 | 竞买人拍卖前务必现场看样和审阅拍卖资料,未看样或未审阅拍卖资料者风险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