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服务站建设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 |
建设单位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建筑面积为1733.47平方米,地上4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
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13日 | 开标地点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8月1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08月19日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成员单位:/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投标总价 | ****961.4800元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
项目经理 | 刘劲松(注册编号:桂245****00585;身份证号:432427********1533)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文飞证书编号:桂**C3(2014)****901;身份证号:452324********2212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欧亚●**国际15A#15B#16#37#38#住宅楼; 2.综合楼; 3.**县阳光**1#、2#住宅楼; 4.**灵渠历史文化街区(财神庙)提升改造项目地下室、1-8#楼(不含4#、7#)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投标总价 | ****164.0700元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
项目经理 | 岑林韩(注册编号:桂245****43613;身份证号:452629********0029)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纪春燕证书编号:桂**C3(2015)****311;身份证号: 452623********004X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桂鑫江湾尊府; 2.凤岭怡园1#、2#楼;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投标总价 | ****048.1000元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
项目经理 | 曾发(注册编号:桂245****31664;身份证号:452729********0050)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周玉花证书编号:桂**C3(2018)****042;身份证号: 452626********4805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小学综合楼工程; 2.****中学2#食堂楼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cn、**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gl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网zfcg.****.cn上发布)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投诉受理部门 | **县****服务中心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6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