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木清华小区10KV 配电工程智能监控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水木清华小区10KV 配电工程智能监控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区
发布日期:2024-08-14 12:44
项目编号: XZP202****900189
项目名称: 水木清华小区10KV 配电工程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水木清华小区10KV 配电工程(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水木清华小区10KV 配电工程物资的供货、运输、卸货、调试配合、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 |
范围 | 水木清华小区10KV 配电工程智能监控系统采购;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3.5企业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应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出具的****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公司除成立之年外,至今经第三方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7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8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4年2月-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1投标人因不良履约行为、无经营、招投标不良行为记****公司或国****公司系统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名单且处于未解禁状态的****公司最新公布为准,http://ecp.****.cn/),参与本项目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处理。 3.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08-14 00:00 至 2024-08-20 18:00 |
获取方式 | 5.1请于2024年8月14日至8月2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联系相关工作人员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获取方式: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工作人员邮箱:****@qq.com,同时与工作人员联系。费用为500元,购买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8-26 09:00 |
递交方式 | 邮箱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08-26 09:00 |
开标地点 | 腾讯会议ID:****873066 |
其他
水木清华小区10KV 配电工程智能监控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人)的水木清华小区10KV 配电工程智能监控系统采购(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水木清华小区10KV 配电工程智能监控系统的供货、运输、卸货、调试配合、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 2.2交货地点:**市项目现场 2.3交付使用期:中标后2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公司《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TJ11—2016 和苏电运检【2016】501 号文相关规定的要求,等级为合格,二者冲突的以标准高的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3.5企业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应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出具的****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公司除成立之年外,至今经第三方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7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8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4年2月-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1投标人因不良履约行为、无经营、招投标不良行为记****公司或国****公司系统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名单且处于未解禁状态的****公司最新公布为准,http://ecp.****.cn/),参与本项目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处理。 3.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4年8月14日至8月2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联系相关工作人员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获取方式: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工作人员邮箱:****@qq.com,同时与工作人员联系。费用为500元,购买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09时00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38****4617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大厦19楼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180****6629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138****461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东路**国际大厦19楼
联系人:郭工
电话:180****6629
电子邮件:/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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