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特定分析系统二期建设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特定分析系统二期建设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1 | 某特定分析系统二期建设 | 采购内容:通过某特定分析系统二期建设,实现信息智能推荐及态势展示。 采购数量:1套 主要功能或目标:与采购联系人对接,线下领取技术参数 需满足的要求:与采购联系人对接,线下领取技术参数 | 与采购联系人对接,线下领取技术参数 | 600.00 | 2024年09月 | 一、供应商资质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六)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技术参数文档领取时间与地点 公示时间内,我单位将统一电话通知意向供应商领取技术参数文档的时间与地点,届时供应商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我单位领取采购初步需求文档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三、材料递交方式 供应商无论是否反馈,均须现场退回领取的技术参数文档。 (一)提交材料: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PDF文件各1套: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军队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二级及以上)认证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 4.采购意向公开意见建议。 5.产品信息与市场调查反馈表。 四、申领材料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8月14日-2024年9月12日, 地点:联系人指定地点。 |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方式:159****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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