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自然资明告〔2024〕359号
关于****实验室、智****办公室建设项目中试车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实验室、智****办公室建设项目中试车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方案及各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
二、项目名称:****实验室、智****办公室建设项目中试车间
三、项目位置:**市**区明城镇合和大道13号
四、申报类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
五、项目基本情况:
总平面方案
****实验室、智****办公室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1948.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130.62平方米,基底面积21937.25平方米,容积率1.27,建筑密度52.30%,绿地率13.06%,配套停车位71个。
单体方案
该项目共报建建筑单体1个:中试车间;
中试车间,2层,建筑面积11154.21平方米,计容面积16953.70平方米,基底面积8148.95平方米。
经审核,****实验室、智****办公室建设项目中试车间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修订版)等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4日(十个自然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政府网站(http://www.****.cn/)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市**区明城镇明七路388号 ******局****管理所”,邮编:528518。
2.电子邮件:mc@gaoming.****.cn
3.联系电话:0757-****1367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反馈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内提交,如期限内没有提交意见则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局
2024年8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