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道协〔2024〕104号广州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关于2024年7月广州市第三方动态监控机构服务综合评价考核结果的公示
穗道协〔2024〕104号 ****关于2024年7月**市第三方动态监控机构服务综合评价考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14
各第三方监控服务机构:
根据《****运输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管系统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交〔2021〕13号)、《道路运输第三方动态监控机构服务管理规范》(T/GAHTI 003—2022)的有关第三方监控机构考核工作的要求,****(以下简称“我会”)组织开展**市道路运输第三方动态监控机构服务综合评价考核,现将拟2024年7月份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具体结果可查看附件。
公示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0日。公示期内,如第三方监控机构对公示评价结果有异议的,须于3个工作日内主动向我会提出异议申请,并针对有异议的评价项目提供相关材料(材料接收邮箱:****@163.com)。3个工作日内未向我会提出异议申请的,默认视为无异议。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我会将根据异议材料,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核实,确有错误的予以更正;核实无误的维持原评价结果,并书面告知异议申请人。公示结束后,由我会公布服务评价考核报告,并报行业主管部门。
特此通告。
附件:穗道协〔2024〕104号 ****关于2024年7月**市第三方动态监控机构服务综合评价考核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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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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