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 **县林下经济种植项目(二次) 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县矾山镇。
2.2 建设规模:**县矾山镇区域内10000亩(以实际测量为准)林地种植服务,按照行距2米株距1米每亩约330株,约330万株酸枣苗木采购及种植服务项目。
2.3 招标范围:**县林下经济种植项目(二次)。投标人为苗木采购、种植及技术服务管理方。也可采取**的方式,由投标人整体负责项目的实施推进和运营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林地清理、整地及酸枣药材苗木、种植、技术、管理、深加工、推广、销售等,并按照双方约定期限逐年向招标人返还其投入的本金和利润。
2.4招标人出资额:招标人出资2000万元,用于酸枣苗木购买和栽植。
2.5**期限:20年。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财务要求:****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投标人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08月01****银行****银行资信证明。
3.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由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查询,将查询的结果作为评审的依据,并作为评审资料留存)。
3.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请于2024年08月14日至2024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时间,下同),在****持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套售价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0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会议室。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轩辕西**侧
联系方式:王经理 136****8076
招标代理单位:****
地 址:张****花园31号楼1单元502室
联系方式:张艳芳 150****4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