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发改投审〔2024〕102号
关于**市**县逢甲大桥上游河道6﹒16水毁污水主管修复工程概算的批复
****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市**县逢甲大桥上游河道6●16水毁污水主管修复工程概算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
为避免长潭生活区居民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石窟河造成环境污染,影响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县长潭镇逢甲大桥上游河道。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拆除、修复DN500球墨铸铁管,内容包括:
1、施工便道400米,宽4m;
2、拆、装水上应急平台栏杆20米;
3、拆除原有冲毁DN500管道150米(含外部满包混凝土);
4、所有材料二次转运50m;
5、松木桩周围抛石挤淤,长200米,宽3米,深3.5米;
6、抽水300台班;
7、碰接管内清淤,疏通;
8、施工便道出入口设置2m**全围挡;
9、所有拆除废料外运6km。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一)经审核,项目概算总投资172.1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46.28万元、设计5.85万元、监理4.39万元、其他15.65万元 。
(二)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个月。
六、项目建设和入库管理事项: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实施,并按项目入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相关工作。
七、项目调整事项: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调整文件。
八、项目其他事项:建设单位要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生产,采用绿色节能设备,促使项目早日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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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县领导裕君、永岭、杜强同志,县财政局、自然**局、住建局、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