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技改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221MA07KH9J1A | 建设单位法人:曹新刚 |
霍玉彬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中国 |
**镇西马庄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2206- 130208-89-02-792916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7-火力发电;热电联产(均含掺烧生活垃圾发电、掺烧污泥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7-D4417-生物质能发电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镇西马庄村 |
经度:118.12072 纬度: 39.86632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9-20 |
唐审投资环字〔2022〕2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21MA07KH9J1A001Q |
2022-08-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90 |
890 | 运营单位名称:**** |
****0221MA07KH9J1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221MA07KH9J1A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盛远****公司 |
****0293MA0924PT35,913********634868H,****0681MA288QE87A | 竣工时间:2023-01-01 |
2023-01-08 | 调试结束时间:2023-04-08 |
2023-08-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3-09-1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30816dbfCH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技改项目日入炉生活垃圾 840 吨、生活污水 处理厂(站)污泥 20 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140 吨,余热发电量为 13540 万kWh/a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项目日入炉生活垃圾 840 吨、生活污水 处理厂(站)污泥 20 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140 吨,余热发电量为 13540 万kWh/a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①本次技改项目对现有投料口进行改造,为联网保证三种焚烧物在进料过程中均匀混合,在投料口设置三通阀下料口,三种焚烧物分别由1#、2#、3#输送机将垃圾输送至下料口,三通阀下料口自动控制进入焚烧炉的垃圾量。②飞灰稳定化方式由原来“水+水泥+螯合剂”固化处理方法改为“水+螯合剂”固化处理方法,停用原有水泥仓。③****处理站处理规模由300m3/d扩容到400m3/d,处理工艺由“预处理+厌氧系统+好氧系统+深度处理系统(TUF软化+RO组件+DTRO装置)”改造为“预处理+厌氧+两级A/O+MBR膜系统(浸没式超滤)+深度处理系统(TUF软化+反渗透RO+DTRO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改造为:①新增一座100m3/d的高效厌氧反应器,新增一套400m3/h应急火炬,现有100m3/h应急火炬拆除;②新增一套400m3/d内置式MBR膜系统,增配一台40m3/min空气悬浮风机,1套250m3/h生化冷却系统,现有污泥脱水机拆除,更换为150kgDS/h污泥脱水机;③膜车间新增1套100m3/d处理规模TUF系统和一套100m3/d处理规模RO系统;现有DTRO系统增加8支DTRO膜,更换水泵以提高处理量等。技改项目将优先保证入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即将来**区和**县生活垃圾进炉量达到1000t/d时,将优先焚烧处理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不满足规模****处理厂污泥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现有飞灰稳定化车间、飞灰暂存间已经完成废气收集治理整改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①本次技改项目对现有投料口进行改造,为联网保证三种焚烧物在进料过程中均匀混合,在投料口设置三通阀下料口,三种焚烧物分别由1#、2#、3#输送机将垃圾输送至下料口,三通阀下料口自动控制进入焚烧炉的垃圾量。②飞灰稳定化方式由原来“水+水泥+螯合剂”固化处理方法改为“水+螯合剂”固化处理方法,停用原有水泥仓。③****处理站处理规模由300m3/d扩容到400m3/d,处理工艺由“预处理+厌氧系统+好氧系统+深度处理系统(TUF软化+RO组件+DTRO装置)”改造为“预处理+厌氧+两级A/O+MBR膜系统(浸没式超滤)+深度处理系统(TUF软化+反渗透RO+DTRO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改造为:①新增一座100m3/d的高效厌氧反应器,新增一套400m3/h应急火炬,现有100m3/h应急火炬拆除;②新增一套400m3/d内置式MBR膜系统,增配一台40m3/min空气悬浮风机,1套250m3/h生化冷却系统,现有污泥脱水机拆除,更换为150kgDS/h污泥脱水机;③膜车间新增1套100m3/d处理规模TUF系统和一套100m3/d处理规模RO系统;现有DTRO系统增加8支DTRO膜,更换水泵以提高处理量等。技改项目将优先保证入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即将来**区和**县生活垃圾进炉量达到1000t/d时,将优先焚烧处理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不满足规模****处理厂污泥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现有飞灰稳定化车间、飞灰暂存间已经完成废气收集治理整改措施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管理,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到环保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 该技改****处理站进行扩建,扩建后废水处理规模为400m3/d,处理工艺为“预处理+厌氧+两级A/O+MBR膜系统(浸没式超滤)+深度处理系统(TUF软化+反渗透RO+DTRO系统)”,垃圾渗滤液、垃圾卸料大厅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生****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的中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相关水质标准要求,并回用于循环水池,****处理站浓液回用于石灰浆制备用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化学水制备系统排污水、锅炉系统排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同时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生活垃圾焚烧》(HJ1039-2019)相关要求。 (三)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焚烧炉焚烧烟气依托现有“SNCR脱氮+PNCR脱氮+半干法脱酸(脱酸剂为Ca(OH)2液)+碳酸氢钠喷射(喷射剂为碳酸氢钠)+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结合的净化系统,达标处理后经90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污染物满足《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控制标准》(DB13/5325-2021)、《****环境局关于****发电厂提标整治工作的通知》(唐环气[2020]1号)相关标准要求。 垃圾储存池臭气、****处理站臭气依托现有措施处理,焚烧炉正常运行期间,依托现有“车间密闭,负压收集废气系统”通过一次风机吸入焚烧炉内燃烧、分解;焚烧炉停运期间,依托现有“车间密闭、负压收集废气系统+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达标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飞灰稳定化车间废气、飞灰暂存间废气新增负压收集废气系统,焚烧炉正常运行期间,废气引入现有垃圾池内,通过一次风机吸入焚烧炉内燃烧、分解”;焚烧炉停运期间,依托现有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达标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上述外排污染物满足均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 石灰仓废气、碳酸氢钠仓废气、活性炭仓废气、飞灰仓废气,飞灰稳定化过程废气均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5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污染物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019年“十项重点工作”工作方案》(唐办发[2019]3号)相关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依托现有工程收集治理措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和处理、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工业固废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回收利用,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按规定暂存,定期交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固化后的飞灰执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及其修改单中入场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水 技改项目无新增废水,全厂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化学水制备系统浓水,余热锅炉排污水,垃圾渗滤液,车间地面、车辆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垃圾渗滤液、渗滤液处理设施冲洗废水、车间地面和设备车辆冲洗水、生****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处理站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厌氧+两级A/O+MBR 膜系统(浸没式超滤)+深度处理系统(TUF软化+反渗透RO+DTRO系统)”,****处理站****公司内中水管网回用于设备冷却等生产用水,不外排;浓水及污泥回喷锅炉焚烧处置。 项目锅炉排污水部分回用于车间地面、设备车辆等冲洗,部分回用于飞灰固化,剩余部分经市政****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部分用于炉渣冷却,部分用于烟气净化,剩余部分经市政****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废气 技改项目废气主要为焚烧炉焚烧烟气,垃圾储运系统、污水处理站等产生的恶臭,活性炭仓、消石灰仓、碳酸氢钠仓、高分子脱硝剂仓、飞灰库、飞灰稳定化过程和飞灰稳定化工序中破碎机产生的粉尘。 ①2台垃圾焚烧炉产生的烟气中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酸性气(NOx、SO2、HCl)、重金属及其化合物(Hg及其化合物、Cd+Tl及其化合物、Sb+As+Pb+Cr+Co+Cu+Mn+Ni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氨,CO。每台焚烧炉采用一套“SNCR脱氮+PNCR脱氮+半干法脱酸(脱酸剂为Ca(OH)2浆液)+碳酸氢钠喷射脱酸(喷射剂为碳酸氢钠)+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90米集束烟囱”治理工艺治理焚烧烟气。 ②垃圾库采用密封结构,在垃圾卸料平台的进出口设置空气幕,防止卸料厅臭气外逸。垃圾池内由锅炉一次风机维持负压防止恶臭气体外逸。****处理站设施密闭设计,产生的恶臭气体由风机引至焚烧炉焚烧。全部停运时,自动开启除臭风机,将臭气送入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外排,已于二期项目完成验收。 ③活性炭仓、消石灰仓、碳酸氢钠仓、高分子脱硝剂仓、飞灰库、飞灰稳定化系统均依托现有工程,现有工程对消石灰、活性炭、碳酸氢钠、飞灰等粉状物料均采用封闭的料仓进行储存,料仓顶部均设布袋除尘器,废气经处理后均通过55m高排气筒排放。技改项目不再使用水泥,故不再产生水泥仓粉尘。 (三)噪声 技改项****处理站处理设施,主要增加一套厌氧系统、深度处理系统和污泥脱水系统,初沉池、调节池、反硝化池、硝化池等均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其他生产设备未发生变化。技改后新增噪声源为通过产噪设备布置在厂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的措施降噪,有效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技改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焚烧炉渣、除尘灰、废滤袋(石灰仓、活性炭仓、碳酸氢钠仓、高分子脱硝剂仓)、污泥及渗滤液处理浓液、废活性炭等一般固废;飞灰、除尘灰(飞灰仓、飞灰稳定化混合搅拌、飞灰破碎)、废滤袋(飞灰处理、飞灰仓、飞灰稳定化混合搅拌、飞灰破碎)、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离子交换树脂、试验及在线监测废液、废铅蓄电池、废油漆桶、实验室废液包装物等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本次技改后水泥仓布袋除尘器废滤袋不再产生。焚烧炉渣全部外售给**市****公司作为建筑材料;除尘灰分别返回石灰仓(石灰浆制备)、活性炭仓、碳酸氢钠仓(干法喷射)、飞灰库、飞灰稳定化混合搅拌机内,不外排;废滤袋、污泥及渗滤液处理浓液、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全部入炉焚烧处理;飞灰处理产生的除尘灰返回飞灰库;焚烧烟气、飞灰仓废气净化处理的废滤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试验及在线监测废液、废油漆桶、实验室废液包装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公司处理;废铅蓄电池产生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万德斯(**曹妃****公司处理。 项目产生的飞灰在厂区内进行螯合固化达标后处理,经认可的监测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后,满足GB16889中6.3条要求,送******公司、******公司****处理场单独分区填埋,均与****签署协议,同意接收项目固化飞灰;若飞灰稳定化物检验不合格,将重新进行螯合处理,直到检验合格为止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环境风险应急措施 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与园区、当地政府等应急预案做好衔接,按照规定报相关部门备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加大风险监测和监控力度,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 实际建设情况: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公司编制了《**嘉盛新能 ****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号:130228-2022-95L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1.938 | 3.17 | 4.393 | 0 | 0 | 5.108 | 3.17 | |
0.066 | 0.042 | 1.164 | 0 | 0 | 0.108 | 0.04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1.61 | 13.96 | 31.13 | 0 | 0 | 15.57 | 13.96 | / |
46.01 | 105.61 | 155.562 | 0 | 0 | 151.62 | 105.61 | / |
0 | 3.73 | 12.452 | 0 | 0 | 3.73 | 3.7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以及《****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 | 全厂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化学水制备系统浓水,余热锅炉排污水,垃圾渗滤液,车间地面、车辆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垃圾渗滤液、渗滤液处理设施冲洗废水、车间地面和设备车辆冲洗水、生****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处理站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厌氧+两级A/O+MBR 膜系统(浸没式超滤)+深度处理系统(TUF软化+反渗透RO+DTRO系统)”,****处理站****公司内中水管网回用于设备冷却等生产用水,不外排;浓水及污泥回喷锅炉焚烧处置 | 监测结果表明,****处理站出口pH值范围为6.8~7.0,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8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最大值为8.9mg/L,悬浮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9mg/L,氨氮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889mg/L,总氮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5.6mg/L,总磷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43mg/L,总汞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93μg/L,总镉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03mg/L,总铬未检出,六价铬未检出,总砷未检出,总铅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2μg/L,色度最大为5倍,粪大肠菌群数最大值为230MPN/L | |
2 | / |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 | 项目锅炉排污水部分回用于车间地面、设备车辆等冲洗,部分回用于飞灰固化,剩余部分经市政****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部分用于炉渣冷却,部分用于烟气净化,剩余部分经市政****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污水总排口的pH值范围为7.0~7.2,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最大值为79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4.1mg/L,悬浮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8mg/L,氨氮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02mg/L,总氮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8.6mg/L,总磷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92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1#SNCR脱氮+PNCR脱氮+半干法脱酸(脱酸剂为Ca(OH)2浆液)+碳酸氢钠喷射脱酸(喷射剂为碳酸氢钠)+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90米集束烟囱 | 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控制标准》(DB13/5325-2021)表2限值和《****环境局关于****发电厂提标整治工作的通知》(唐环气〔2020〕1号)要求 | 1#垃圾焚烧炉产生的烟气中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酸性气(NOx、SO2、HCl)、重金属及其化合物(Hg及其化合物、Cd+Tl及其化合物、Sb+As+Pb+Cr+Co+Cu+Mn+Ni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氨,CO。每台焚烧炉采用一套“SNCR脱氮+PNCR脱氮+半干法脱酸(脱酸剂为Ca(OH)2浆液)+碳酸氢钠喷射脱酸(喷射剂为碳酸氢钠)+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90米集束烟囱”治理工艺治理焚烧烟气 | 1#焚烧炉净化设施出口颗粒物均值浓度为2.3mg/m3,二氧化硫均值浓度为9mg/m3,氮氧化物均值浓度为60mg/m3,一氧化碳均值浓度为7mg/m3,氯化氢均值浓度为1.1mg/m3;二噁英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0043ngTEQ/Nm3,汞及其化合物(以汞计)的排放浓度为未检出,镉、铊及其化合物(以Cd+Tl计)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026μg/m3,Sb+As+Pb+Cr+Co+Cu+Mn+Ni合计最大排放浓度为0.179mg/m3,氨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36mg/m3 | |
2 | 2#SNCR脱氮+PNCR脱氮+半干法脱酸(脱酸剂为Ca(OH)2浆液)+碳酸氢钠喷射脱酸(喷射剂为碳酸氢钠)+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90米集束烟囱 | 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控制标准》(DB13/5325-2021)表2限值和《****环境局关于****发电厂提标整治工作的通知》(唐环气〔2020〕1号)要求 | 2#垃圾焚烧炉产生的烟气中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酸性气(NOx、SO2、HCl)、重金属及其化合物(Hg及其化合物、Cd+Tl及其化合物、Sb+As+Pb+Cr+Co+Cu+Mn+Ni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氨,CO。每台焚烧炉采用一套“SNCR脱氮+PNCR脱氮+半干法脱酸(脱酸剂为Ca(OH)2浆液)+碳酸氢钠喷射脱酸(喷射剂为碳酸氢钠)+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90米集束烟囱”治理工艺治理焚烧烟气 | 2#焚烧炉净化设施出口颗粒物均值浓度为2.5mg/m3,二氧化硫均值浓度为8mg/m3,氮氧化物均值浓度为65mg/m3,一氧化碳均值浓度为5mg/m3,氯化氢均值浓度为1.15mg/m3;二噁英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0026ngTEQ/Nm3,汞及其化合物(以汞计)的排放浓度为未检出,镉、铊及其化合物(以Cd+Tl计)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019μg/m3,Sb+As+Pb+Cr+Co+Cu+Mn+Ni合计最大排放浓度为0.172mg/m3,氨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39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 |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 技改项****处理站处理设施,主要增加一套厌氧系统、深度处理系统和污泥脱水系统,初沉池、调节池、反硝化池、硝化池等均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其他生产设备未发生变化。技改后新增噪声源为通过产噪设备布置在厂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的措施降噪,有效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监测结果表明,该企业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3dB(A),夜间最大值为47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和处理、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工业固废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回收利用,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按规定暂存,定期交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固化后的飞灰执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及其修改单中入场要求 | 技改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焚烧炉渣、除尘灰、废滤袋(石灰仓、活性炭仓、碳酸氢钠仓、高分子脱硝剂仓)、污泥及渗滤液处理浓液、废活性炭等一般固废;飞灰、除尘灰(飞灰仓、飞灰稳定化混合搅拌、飞灰破碎)、废滤袋(飞灰处理、飞灰仓、飞灰稳定化混合搅拌、飞灰破碎)、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离子交换树脂、试验及在线监测废液、废铅蓄电池、废油漆桶、实验室废液包装物等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本次技改后水泥仓布袋除尘器废滤袋不再产生。焚烧炉渣全部外售给**市****公司作为建筑材料;除尘灰分别返回石灰仓(石灰浆制备)、活性炭仓、碳酸氢钠仓(干法喷射)、飞灰库、飞灰稳定化混合搅拌机内,不外排;废滤袋、污泥及渗滤液处理浓液、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全部入炉焚烧处理;飞灰处理产生的除尘灰返回飞灰库;焚烧烟气、飞灰仓废气净化处理的废滤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试验及在线监测废液、废油漆桶、实验室废液包装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公司处理;废铅蓄电池产生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万德斯(**曹妃****公司处理。 项目产生的飞灰在厂区内进行螯合固化达标后处理,经认可的监测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后,满足GB16889中6.3条要求,送******公司、******公司****处理场单独分区填埋,均与****签署协议,同意接收项目固化飞灰;若飞灰稳定化物检验不合格,将重新进行螯合处理,直到检验合格为止。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与园区、当地政府等应急预案做好衔接,按照规定报相关部门备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加大风险监测和监控力度,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 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公司编制了《**嘉盛新能 ****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号:130228-2022-95L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技改项目依托 现有工程较为完备的环保治理措施。其中焚烧烟气采取“SNCR 脱氮+PNCR 脱氮 +半干法脱酸 (脱酸剂为 Ca (OH) 2 浆液) +碳酸氢钠喷射 (喷射剂为碳酸氢钠) +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的处理措施处理达标后经 2 根 90m高集束式排气筒排 放;垃圾池、污水处理站臭气经抽吸进入焚烧炉作为助燃空气使用;渗滤液经污 水处理站处理浓液回用于石灰浆制备用水;通过产噪设备布置在厂房内,在风机 的吸风口及余热锅炉排汽口设置消声器,选用低噪声设备的措施降噪;焚烧炉渣 送**市****公司作为建材综合利用,焚烧飞灰经螯合剂稳定化处 理后并经检验达标****处理场分区填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技改项目依托 现有工程较为完备的环保治理措施。其中焚烧烟气采取“SNCR 脱氮+PNCR 脱氮 +半干法脱酸 (脱酸剂为 Ca (OH) 2 浆液) +碳酸氢钠喷射 (喷射剂为碳酸氢钠) +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的处理措施处理达标后经 2 根 90m高集束式排气筒排 放;垃圾池、污水处理站臭气经抽吸进入焚烧炉作为助燃空气使用;渗滤液经污 水处理站处理浓液回用于石灰浆制备用水;通过产噪设备布置在厂房内,在风机 的吸风口及余热锅炉排汽口设置消声器,选用低噪声设备的措施降噪;焚烧炉渣 送**市****公司作为建材综合利用,焚烧飞灰经螯合剂稳定化处 理后并经检验达标****处理场分区填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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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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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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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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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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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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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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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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