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广场铺装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皖北建材城23幢410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叁佰零陆万陆仟壹佰伍拾柒元陆角捌分(****157.6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广场铺装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广场铺装改造项目,包含****运动场基础垫,改造塑胶跑道、塑料草坪、下水道;****广场及周边地面改造。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谢昊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66702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继辉、齐颖、张立刚、陈勇、邵二好(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24463元。代理服务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成交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7月30日
3.开标日期:2024年8月13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5.业绩:详见附件
6.信誉(荣誉获奖):无
7.项目负责人:谢昊
8.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无
9.未成交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8月26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政府采购股:0558-****894。
(五)领取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通****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庄子大道87号
联系方式:133****8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苑综合体南三楼
联系方式:0558-****0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校长、李工
电 话:138****8612、0558-****098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4.中小企业声明函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5.未成交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下载未成交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