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施工作业证明2024-8-14
依据:《**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禁止在城市市区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除外。确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或者因道路交通管制需要在夜间装卸建筑材料、土石方和建筑废料的,施工单位应当取得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夜间作业证明。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所称夜间是指晚22点至早晨6点之间的期间。
工程名称 | 建设 单位 | 施工 单位 | 施工地点 | 申请开始时间 | 申请结束时间 | 作业 内容 | |
1 | ****小学**工程 | ****政府 | **市经协****公司 | **高新区长江路西侧、吴淞**侧 | 2024- 08-17 22:00 | 2024- 08-19 06:00 | 混凝土连续浇筑 |
2 | ****小学**工程 | ****小学 | ****公司 | **:鸡鸣塘小区;西至:蒋浦路;南至鸡鸣塘公园;北至:金城路 | 2024- 08-19 22:00 | 2024- 08-21 06:00 | 混凝土连续浇筑 |
3 | **高新区****侧、江浦路西侧商住用房**项目 | ****公司 | ****集团****公司 | **高新区****侧、江浦路西侧 | 2024- 08-19 22:00 | 2024- 08-21 06:00 | 混凝土连续浇筑 |
4 | **高新区****侧、**路西侧商业用房**工程综合楼,公交首末站 | ****公司 | ****集团有限公司 | **高新区****侧、**路西侧 | 2024- 08-29 22:00 | 2024- 08-31 06:00 | 混凝土连续浇筑 |
5 | 南浜**侧、洞庭湖路西侧地块项目 | **市嘉****公司 | ****工程局有限公司 | 南浜**侧、洞庭湖路西侧 | 2024- 08-17 22:00 | 2024- 08-19 06:00 | 混凝土连续浇筑 |
联系电话:0512-****9110 传真:0512-****9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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