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城南外环道路改造提升项目工程管理养护费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14日 16:4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15日至2024年08月22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8月26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 ||
预算金额 | ¥47.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双燕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3-****488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3-****008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高新区市府西大街3****中心4幢4层60、6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3-****488 |
项目概况 |
**县城南外环道路改造提升项目工程管理养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6日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城南外环道路改造提升项目工程管理养护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0000
采购需求:**县城南外环道路维护、停车场4处共97个停车位维护、景观绿化养护面积为45223平米。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 (10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5日至2024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6日09点30分(**时间)
地点:**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6日09点30分(**时间)
地点:****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经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四)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不实行“双盲”评审。(五)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 (10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六)本项目为全流程无纸化投标项目,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证明材料或证书原件。(七)本项目支持“政采贷”。本招标项目不采用其他形式的招标资料发送。本项目采取电子方式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及时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并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上进行电子报名,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并投标。(八)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供应商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九)本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镇
联系方式:0313-****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市高新区市府西大街3****中心4幢4层60、62号
联系方式:0313-****4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双燕
电 话:0313-****488
九、附件